梁振英指出警惕部分青年人对香港宪制地位的错误思维绝非“小题大做” 新时社报记者 林良坚摄
新时社网1月15日讯(记者 龚学鸣) 行政长官梁振英昨日在作其任内第三份《施政报告》时,罕有地点名批评港大学生会刊物《学苑》及其编印的书籍主张香港“自立自决”,强调对此必须予以警惕和劝阻。梁振英又以“占中”的源头是一篇报刊文章为例,指出警惕部分青年人对香港宪制地位的错误思维绝非“小题大做”。他亦希望对大学生和其他青年人要“是其是,非其非”,引导他们充分了解国家与香港之间的宪制关系,使政制发展的讨论,不致缘木求鱼。本港各界认为,鼓吹“港独”是挑战“一国两制”,对于这些“异端邪说”,社会应予以强烈谴责,并及时更正不良意识和错误观点。
“港独”思潮近年来大有蔓延的迹象:从游行示威中屡屡出现的龙狮旗,到冲击军营的激进行为,从贯穿“占领”行动始终的“命运自主”的政治口号,到反对派抛出“本土意识”的政治主张,处处可见“港独”思潮的影子。港大学生会刊物《学苑》近年来三番四次地刊登鼓吹“港独”主张的文章,并于2013年编印一本名为《香港民族论》的书,主张香港“寻找一条自立自决的出路”,更显示“港独”歪风有步入大专院校、荼毒新生代的趋势。
《学苑》错误论述港宪制地位
新时社报昨日率先披露,今次《施政报告》将对有人在大专院校鼓吹“港独”作警示;梁振英在引言的第十段中就提到:“对《学苑》和其他学生,包括‘占中’的学生领袖的错误主张,我们不能不警惕。我们并要求与学运领袖有密切关系的政界人士劝阻。”
梁振英在出席记者会时,被多次追问为何会点名批评《学苑》的问题,他明确指出,《学苑》的一些文章,对本港宪制地位的论述“完全错误”。他举例引述《学苑》的内容,指出该刊物去年二月出版的封面专题为《香港民族命运自决》;有文章提到“香港民主回归论死亡,民主独立应运而生”,甚至提出“借助外国支持香港独立的力量”的主张;有作者在文中比较新加坡和香港的情况,谈到香港可以像新加坡般组建军队。(详见附表)
占中为鉴绝非“小题大做”
“大家可能认为这只是一些学生偶发性的思维,包括是抒发自己感情的写法,但这些问题不是一般的时事题,而是涉及香港关键的宪制问题。”梁振英强调,一个地方的宪制地位对其日后的发展而言非常重要,宣扬“港独”的观点并非一般的学术研究,而是政治主张,更“不可能是小题”。他又以去年爆发的“占领”行动为例,指出2013年初有人提出要“万人占中”时,当时亦有评论认为毋须理会,但当“占中”真的发生,行动对社会的冲击是有目共睹,所以必须对错误思想主张加以警惕。
梁振英在昨晚的电视论坛上再指出,学生和青年向往民主、关注政治议题值得肯定,而大学生更是社会未来的栋梁,因此对他们更要“是其是,非其非”,并引导他们了解本港与国家之间的宪制关系,使政制发展的讨论不致“缘木求鱼”;若他们对本港宪制上的根本安排或论述的认知出现偏离,应该有所警惕。他举例称,部分学生要求“公民提名”,正是缘于对基本法的不了解,因此香港人有必要对基本法及相关法律温故知新。梁振英又强调,香港乃中国的一部分,是实行高度自治的特别行政区,因此香港并无条件搞“独立”,这种想法不能亦不应该存在。
消息人士透露,当局分析时下的社会情况,认为不少年轻人被“港独”思想荼毒,错误理解“一国两制”、高度自治,以及“港人治港”等概念的意涵。在早前爆发的“占领”行动中,这方面的情况逐步呈现,而且有蔓延趋势。经过多番思考和推敲后,政府决定尽早正视问题,主动强调香港的宪制地位,正本清源,并对“港独”思潮保持警惕,避免情况恶化。
附表:
《学苑》及《香港民族论》鼓吹“港独”言论
《学苑》2014年9月刊《香港民主独立》
●民主回归论死亡,“香港民主独立”应运而生。香港新的民主运动是将香港独立诉求与争取民主连成一线。(陈雅明,2014年学苑副总编辑,苑论,页9)
●港独运动是一场分离主义革命……必然出现流血冲突。独立之法不外乎有三:武装独立、境外势力扶植独立,以及政治协商独立。所谓武装独立,是指地区战力通过与主权国进行武装斗争,以达至独立自治。有关本土陆地部队的组成方式,大可参照新加坡的军民比例。(甄健华,2014年学苑专题编辑,《谈军政看港独》,页36)
《香港民族论》
●若将建国视为香港民族的最终目标,那麽其支持者必须有一种觉悟,独立之主张不能一直停留于情感层面,不能因为中共对香港人的态度转变而有所动摇。......港人亦理应拥有自己国家的权力,与世界其他各国平起平坐,这是理所当然的。(王俊杰,2013年学苑副总编辑,《香港民族论》序二,页20)
●“自己政府自己拣、自己香港自己救”,公民抗命的本质已由争取民主转化成扞卫我城的本土运动。当独裁成为事实,革命就是义务。一旦港人明白唯一剩下的凭藉就是自己,接下来将是本土自救运动时代。(王俊杰,2013年学苑副总编辑,《本土意识是港人抗争的唯一出路》,《香港民族论》第二章,页48)
●争取香港本应拥有的民族自决权,已是刻不容缓了……建一个独立国家,最重要的获益,就是主权。若香港成为主权国家,意味着香港政府享有不受其他国家侵犯,排他性的政治权力(李启迪,2013年学苑专题编辑,《香港是否应有民族自决的权利?》,《香港民族论》第四章,页7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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