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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毛等20人被控藐视法庭

  4月16日,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在立法会上发言时,梁国雄走到曾面前抛撒溪钱。

  新时社网1月6日讯(记者 梁康然) 旺角清场行动期间被捕的其中23人,昨日被高等法院传召到庭,律政司决定起诉当中20人包括社民连立法会议员梁国雄(长毛),涉嫌刑事藐视法庭。至于同日被捕的其他人士将如何处理,律政司代表称暂未有决定。

  占旺区去年11月25日的清场行动中,警方于协助执达吏清场期间,共拘捕55名阻挠清场人士,当中23人被高等法院传召昨日到庭,就旺角禁制令听取法庭指示。律政司副刑事检控专员梁卓然在庭上表示,律政司决定申请控告其中20人涉嫌刑事藐视法庭,当中16人早前已被控涉嫌阻差办公,但基于一事不能两控的原则,即是同一事实一般不应有两个不同的刑事检控,故对他们的阻差办公控诉将会撤销。

  至于免被起诉刑事藐视法庭的三人,分别是一名14岁少年、一名独立记者(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Press)张德荣,及一名男子。梁卓然未有在庭上公开豁免三人的原因。

  梁卓然称,律政司要求法庭给予28日时间,以处理相关文件。

  处理案件的法官周家明表示,是次“刑事藐视法庭”检控是由律政司提出,非由法庭提出,因此律政司需向法庭呈交法律文件。法官又对各被告称,“刑事藐视法庭”属严重指控,希望各被告认真考虑找律师协助。

  被告之一Raymond Chen在庭上提出质疑,指旺角禁制令原告人身份有问题,提出暂缓执行旺角禁制令要求,并搁置检控藐视法庭。法官回应称,即使未来有人成功推翻旺角禁制令的原告人身份,现已颁下的禁制令亦不会被推翻。由于本案重点是曾否有人违反执行禁制令,现阶段不适宜搁置检控藐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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