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时社网 >> 港澳 >> 政情 速递 >> 庄家彬:政改通过市民之福

庄家彬:政改通过市民之福

        文|庄家彬

        为实现二零一七年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政府现正展开第二阶段政改咨询工作。香港市民都应积极参与着发表意见,凝聚共识,争取立法会三分之二以上议员通过。现存争议重点之一,好像是真假普选之争,其实不然。任何一个国家的选举制度都是根据国情制定的,所以才有美国、英国、欧洲、亚洲、中东……各式各样的选举办法,对候选人也有各不相同的限制和筛选办法,并没有哪一种是国际公认的民主选举制度,从而将不同制度统一起来。

  事实上,香港是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是在“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和基本法框架下制定香港的选举制度,并依照基本法规定的指引循序渐进地不断改善之。二零一七年一人一票的普选办法已比上届大大向前迈进了一步,这是香港有史以来第一次由港人自己一人一票选出香港的行政长官,是香港政制发展一个重要的里程碑,而且二零一七年后,还会根据这次选举的经验总结再进一步完善,所以这次选举办法并非终极选举方案。怎能被诬蔑为假普选?

  八·三一决定订清晰框架

  目前社会各界应集思广益,在第二阶段政改咨询中,对选委会的组成等细节,提出增加民主成份的合理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办法作出的决定,笔者对此深表支持,并认为按照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八三一决定”为香港政改订立清晰的框架,如期实现二零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有助于香港特区政府及各界人士从实际出发,稳步推动香港的民主进程。

  在特首普选投票安排的建议中,笔者倾向支持首轮投票未过半数,再由得票较高的二人进行第二轮投票。因为只举行一轮投票,在所有候选人中,获得最多有效票当选者,无须取得过半数票,虽然此制度简单、易明,所需的资源亦相对较少,但未取得过半数有效票的候选人当选,未必能确保获选的行政长官人选有足够社会整体认受性,实在不利施政的畅顺。

  确保认受性有利施政

  诚然,两轮投票制,是在第一轮投票中,没有候选人取得过半数有效票,获得最高票的两位候选人将进入第二轮投票,第二轮投票中获得有效票较多的候选人当选。虽然所需的资源相对较一轮投票制为多,但有助确保获选的行政长官人选拥有足够社会整体认受性,有利特区政府施政。另外,我希望制度将依照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和基本法指引,按照现行选举委员会的规定,保持提名委员会的人数和构成安排基本不变,在细分的三十八个界别中则可视具体情况,经过讨论协商,做出更合理的调整。这样提名委员会组合才能够代表不同界别的声音,达到均衡参与目标。现行三十八个界别分组与选委会委员的产生办法,可由大家共同讨论修改,增加代表性,增加民主成份。

  对于有人提议把团体票改为董事或理事个人票,我们不敢苟同。原因是实际操作上,人员、人数可能都会有变更,变得更加复杂;变为董事个人票也会较难保证每个团体董事或理事的意见和其团体想法是一致,导致较难体现该界别的整体想法和意见。

  市民期运用自己一票

  至于行政长官的提名方式,我们认为交由“提名委员会”来提名符合基本法;建议需获得一百至一百五十名委员联名推荐才可成为行政长官候选人,提名人数太少,候选人会缺乏足够的代表性,难以胜任特首的工作。提名阶段的投票方式,我贊同採取一人一票不记名的方式进行。每人最多只能投三票,投给三位不同候选人,每个候选人只能投一票。这样应能保证推选出的候选人票数不会太分散,更具代表性。

  无论如何,市民切实希望能够在二零一七年可运用自己的一票去投选行政长官,希望政改方案能获得通过,这也是市民之福。

  (作者为香港菁英会副主席)

扫描本文章到手机浏览

扫描关注新时社官方微信

0% (0)
0% (10)

点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