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社网1月30日讯 (记者龚学鸣)民阵就警方对星期日游行发出不反对通知书的六项内容提出上诉,公众集会及游行上诉委员会昨日裁定,警方要求民阵安排100名纠察的条款合理,维持不变。委员会主席阮云道表示,民阵申请的游行人数达五万人,即每名纠察要监察500人,条款合理。港岛总区总部高级警司陈永渊表示,欢迎上诉委员会裁决,特别是维持纠察人数的安排。民阵召集人陈倩莹声称,难以招募100名纠察,但不会取消星期日的游行。
民阵就不反对通知书六项内容提出上诉,对于不反对通知书要求民阵安排至少100名纠察,律政司代表指出,游行途经闹市,而民阵在去年71和元旦游行亦分别派出200和100名纠察,所以有关要求并非随意提出。阮云道认为,维持100名纠察是合理做法,如果有五万人游行,每名纠察要监察500人,所以决定维持这项条款不变。
对于不反对通知书要求民阵协助警方阻止没有牌照的筹款活动或街站,阮云道表示,游行组织者没责任协助处理非法筹款活动,而条款亦太笼统,因此要将“协助警方”字眼,改成“呼吁”。
至于民阵不满警方不容许在铜锣湾崇光百货外过马路,插队加入游行队伍的条款,就维持原判。
港岛总区总部高级警司陈永渊指出,欢迎上诉委员会的裁决,尤其是维持纠察人数的安排。虽然警方要修饰不反对通知书内部分字眼,但委员会裁决已经显示,警方在不反对通知书内施加的条款恰当。他重申,警方尊重游行示威权利,但希望参加者要遵守不反对通知书内的条件。
此外,学民思潮及学联等七个团体计划在游行当日,发起一人一信行动,希望参与游行的市民预先写一份针对行政长官普选办法的意见书,游行后不会有后续行动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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