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旭明
近日,有政协委员建议让中小学生学习部分繁体字,再次让繁简之争的老话题受到关注。需要强调,公众很容易进入一个误区,即以为简体字是建国这几十年修订的结果,其实不然。有人对《简化字总表》(简称《总表》)中的521个基本简化字做过统计,发现其中80%以上的现行简体字都是上世纪50年代以前就已经流行或存在的。其中:先秦的有68个字,秦汉的有96个字,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有32个字,隋唐五代的有29个字,宋辽金元有82个,明清有53个,民国60个,解放区和建国后的是101个。
繁简争议一直不休,并不奇怪。我认为,当下应当搁置争论,具体做好这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汉字简化不是无边界的,不是越简越好。回顾历史,我们可以知道,现在我们通用的是1986年重新发布的《总表》。可见,汉字简化进行到目前,还要不要再简、该如何简要慎之又慎。在没有充分论证和全民普遍形成共识的情况下,应以维持现状为主。
二是以更开放的胸怀,拿出实际举措,允许公民因个人爱好或其他原因使用繁体字,并为之提供必要便利。就目前规定而言,大陆所有出版物必须依照《总表》要求使用简化汉字,这没有错。但是,比如港澳台出版物,世界其他华文地区出版物,以及大陆非官方的信息载体等是可以适度开放繁体字使用区域的,不必人人谈“繁”色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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