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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8.31方案是真普选

  新时社网2月28日讯(记者 朱晋科 陈璁)政改第二轮咨询还有一个星期便结束,所谓“真假普选”的争拗仍未停息。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黄友嘉接受《新时社报》专访时表示,按照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8.31”决定的普选方案是“真普选”,而非反对派所指的“假普选”,因为在参选人争取提名委员会提名的阶段,可以有一个公平公开和具竞争性的过程,而且香港选民的投票权比其他国家和地区完善,对参选权的限制亦是合理。

  提名决定时会参考民意

  黄友嘉指出,特区政府在基本法和人大决定框架下的方案,可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和具竞争性,若提委推荐的门槛不高,会有足够的适当人选“入闸”,提委会可举行一些高透明度的论坛,让参选人向市民和提委会交代政纲和施政理念,并令市民加深对参选人的认识。

  他续指,民意是重要的,相信提委会作提名决定时会参考民意,但他不敢说民意高的人一定可“出闸”,因为提委会亦会考虑其他因素,包括参选人的施政理念是否符合基本法。

  对于反对派仍要求所谓“真普选”,并指责人大“8.31”决定下的普选方案是“假普选”,黄友嘉说,普选包括投票权和被选权,在投票权方面,香港已比很多国家完善,例如有些国家不允许有案底的选民投票,但香港的在囚人士可以投票,甚至在香港通常居留满七年的外国人都有投票权,他就此质疑:“难道我们可以说,那些有案底的人不能投票的国家,就是‘假普选’吗?”

  在被选权方面,黄友嘉指,提委会对候选人是否爱国爱港、不与中央对抗,起把关作用,这虽然限制了被选权,但这些限制是合理的限制,“如果你不尊重国家安全、主权和发展利益,根本不适合做特首”,不过这并非法律订明的限制,“无话锁死哪些人一定不可以选”。因此从上述角度看,根据基本法和人大决定安排下的普选,是“真普选”,而非“假普选”,“空间其实是足够的,(普选的)整体设计已是相当完善”。

  最重要是先行前一步

  黄友嘉强调,香港实现一人一票普选特首,是歷史性的一步,会为政治生态和社会发展带来极大的改变,日后普选制度如何优化,以及功能界别的问题,大家仍可继续讨论,但最重要是先行前一步,他希望反对派务实一些,通过在基本法和人大决定框架下的政改方案。

  至于有反对派议员提出以承诺2020年取消立法会功能组别来“换取”政改方案通过,黄友嘉指出,反对派的叫价仍是高,认为取消或削弱功能组别,对特区政府的施政和运作影响很大,当局不可以轻易承诺,不应该为了政改通过而放弃一些重要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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