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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季度查处370多家环境违法企业 罚金800多万

  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史上最严环保法”已经对地方环境监察工作产生积极作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7日发布消息,广西环保部门一季度排查4672家企业,查处370多家违法企业,罚金800多万元。

  为督促各市深入排查工作,广西组织了四个督查组于2月9日至13日对柳州、百色、玉林等9市进行督查。截至目前,14市共排查4672家企业,查处违法排污和违法建设企业373家,责令停止建设企业122家,责令停产企业118家,关停取缔企业52家,罚款金额800多万元,移送环境违法犯罪和行政拘留案件3起。

  其中,广西环保部门查处3家环境违法企业,实施查封扣押、移送公安机关拘留等处理。这三起案件分别是:玉林市博白县环保局对存在严重污染隐患的博白宏宇化工有限公司实施了查封措施;富川瑶族自治县环保局对一家矿点非法使用有毒物质矿泥提取锡矿案件移送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对业主及工人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南宁市环保局对广西南宁钻达工业燃料油有限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案件移交公安部门。

  为鼓励公众参与,广西加大了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宣传,对私设暗管非法偷排、危险废物处置和涉辐射污染行为的举报给予800至30000元奖励。

  自治区环保厅厅长檀庆瑞说,今年一季度广西环境监察取得了一些成效,后三季度将从五方面提升效能,充分发挥新环保法“老虎牙”作用,加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办力度,起到“打击一家震慑一片”的效果,使“企业不敢违法违不起法”。(记者张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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