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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评:宪法宣誓好示范,违宪言行要不得

  

  全国人大常委会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今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人大常务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政府、法院、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对普通人来说,这一改革很新鲜,而且带来庄重的感觉。我们能感受到有一种意义扑面而来,宪法宣誓决不仅仅是形式。

  从宪法宣誓的改革酝酿以来,一直受到舆论的关注。中国政府各级官员忠于宪法的意识在不断强化,党公开表示要在宪法的框架内开展活动,依宪治国的推进形势令人鼓舞。现在恐怕是中国历史上谈论“宪法”最多的时代,它对应了社会的真实愿望和决心,对中国上下都形成鞭策。

  然而也有对宪法宣誓说风凉话的,认为它仅仅是走过场,不会有任何实际意义。这部分声音的发出者平时喜欢把宪法挂在嘴上,但他们对依宪治国的认识却同主流社会的认识南辕北辙,他们所希望的“意义”也完全不切中国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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