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社网 7月14日讯 为吸引优秀港澳人才赴台创业、促进经济发展,“内政部移民署”发布“香港澳门居民进入台湾地区及居留定居许可办法”,经许可居留连续满5年、每年达183日以上,便能申请定居。
“移民署”表示,配合“行政院”推动创业家签证计划,为了提高创业家来台诱因,使国际创意与本土资源结合,因此修正许可办法第17条、26条、30条,给予港澳居民来台居留、定居法源。
此外,为了与境外创业家居留效期平衡,初核发给居留效期1年,后续再依创业实绩可延期居留2年。
“移民署”强调,经许可居留连续满5年,每年在台湾地区居住183日以上,便能申请定居,藉此提高台湾在国际间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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