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关昭
特区政府昨日宣布,将就法律改革委员会提出的《子女管养权及探视权报告书》展开四个月的公众咨询。报告书建议,推行父母责任模式以取代监护权概念,旨在更好地保障子女利益。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介绍说,现行法律以父母对子女享有的权利及权能来界定子女管养权和探视权,父母责任模式则强调父母双方对子女的持续责任,而非个人权利,离婚后父母双方仍有责任参与关于子女的重大决定。
有关咨询及随之将会带来的改变,是一件直接牵涉到社会安定、儿童福祉、个人权利和文化伦理的大事,值得市民认真关注及提出意见。
事实是,由于父母离异或分居、两地婚姻、单亲家庭以及其他各种原因造成的子女抚养权或监护权诉讼官司,以及因此而出现的儿童照顾问题,数量上在近年已大幅增加。
而一般争夺子女抚养权或监护权还可能以法律形式解决,顶多是父母双方对簿公堂、各执一词;但更严重的后果在于即使经过了法律程序处理后,问题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解决。大量悲剧以至惨剧在随后的日子发生,苦了的是孩子、惨的是下一代,多少令人震惊的伦常惨剧频频发生,父或母一方为了要独占孩子,不让对方见面,或者为了要向对方表达不满以至报复,最终大人小孩一同走上绝路,真是闻者伤心、见者流泪,更绝非一个文明法治社会所应出现。
因此,特区政府接纳法律改革委员会的建议,在有关抚养权、监护权以至其他法律层面上作出改革,并进行公众咨询,绝对是有其必要的。
但更重要的是,法律层面改革了、进步了、合理化了,却并不等于现实层面上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应声解决。事实是,多次伦常惨剧或虐待孩子的一方,在行事前有想过法律的要求和后果吗?因此,在进行法律改革的同时,其他层面包括家庭教育、社工跟进、社区关怀、警方执法等相关环节也需要检讨及改善,情况才有可能得到较大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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