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人士田继光被判敲诈罪获刑12年 民间协会解救斑海豹23只却管不好自己的账本
11月13日上午,十余位民间环保人士从各地赶到辽宁盘锦市,旁听田继光案二审。当天的空气重度污染,PM2.5指数为216,然而判决结果比坏天气更让他们沮丧,合议庭下午宣布:维持原判,田继光构成敲诈勒索罪、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判刑12年,处罚金8万元。
田继光曾名噪一时。因为致力于保护辽东斑海豹及其栖息地,他入选2010年“中国十大海洋人物”。他还介入多起公共事件,影响最大的一次是2011年迫使当地政府变更一条公路规划,绕过斑海豹栖息地。但在2013年的一次“监督”事件之后,他因为涉嫌敲诈罪被抓。
法槌已落,争议未平。田继光与他掌控的斑海豹协会之间是一笔糊涂账,在民间环保领域,田继光并非第一个身陷“敲诈门”的志愿者,但他和他那骤兴速衰的斑海豹协会,却成为了民间环保组织的一面镜子。
事件
发负面消息向油田索要赞助费
田继光出事是在50岁“知天命”之年。他在当地经营一家广告公司,2007年,他发起成立盘锦市保护斑海豹志愿者协会,一直担任会长。2013年10月15日深夜,盘锦市警方以其涉嫌敲诈罪将他带走。
卷宗显示,盘锦市公安局在2013年10月8日接到举报:田继光在网络上发布特种油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特油公司)的负面消息,对特油公司索要钱财。特油公司隶属中石油辽河油田,辽河油田是盘锦纳税大户。接举报后,警方对特油公司、辽河油田相关人士进行询问。油田方声称,2013年6月份,田继光在网上发布了关于该单位的虚假信息。
田继光平素爱好摄影,在盘锦算半个文人,在政商界有人脉,与媒体和国内环保人士交好,在民间颇有号召力。
他不只发了微博,还发短信和邮件给油田方,言辞锋利又略显草率:“中石油辽河油田某注气站门前,近五千米的曙欢公路两侧千余棵柳树死亡或濒临死亡,公路两侧的水沟污水散发着刺鼻气味,特油公司采油工操作基地附近垃圾遍地。南侧,就是湿地之都盘锦引以为豪,每年秋天游人如织的‘苇海蟹滩’,难道这就是号称全面推进HSE体系建设‘天字一号工程’落地有声的辽河油田所为吗?屁!”
据油田方说法,上述情况与事实严重不符,属于捏造,死亡的树木不到10棵,且是自然死亡,非该公司造成。
特油公司经理卢时林称,他让下属吕彦辉与田继光协商,吕汇报:“田继光说,油田公司答应他很多事情到现在都没给办,他也是没有办法才在网上发布消息给油田公司造成压力。另外田继光说,你们油田这么大单位,我们民间组织没有经费,很困难,你们单位给我们拿10万赞助费吧。”
卢时林称,当时他未同意,事后,田继光又发批评性微博,下属与田沟通后,田提议赞助相机,迫于无奈,公司出钱息事宁人。
吕彦辉声称,田本来索要10万元买3部相机,公司领导同意买一部,田指派人买了价值5.28万元的佳能相机,拿发票来把钱领走,本案的导火索正是这部相机。
此外,2013年4月份,田继光在协会官方博客和微博上称,辽河油田的钻井距离斑海豹上岸点直线距离只有千米,影响斑海豹产仔,后人民网记者采访了他。
田继光的影响力令油田方忌惮。4月12日,在盘锦市政府副秘书长翟鹏飞、油地办宋天辉等官员协调下,田继光和油田方的人吃了一次饭。油田方解释先有油田开采,后来才成立的斑海豹保护区,田继光表示理解,提出改进建议。
“这顿饭大家在一起谈的都很愉快。”参与饭局的辽河油田勘探项目管理部副主任陈振岩在笔录中说。
饭局过后,田继光记了一笔账:辽河油田欠斑海豹协会10万元赞助费。至于赞助费是谁的提议则成了迷局,各方说法不一,油田方也一直没给钱。
人物
和斑海豹一起扬名
“开始都不知道啥事,”斑海豹协会骨干陈峰(化名)说,会长被抓后,协会立时瘫痪,“过后才听说涉嫌敲诈,我们都不信,这不是他的风格。”据家属及陈峰说法,田继光住在盘锦的一个富人区,名下有公司和多处房产,“虽不是什么富商,但也不会在乎十万八万。”
田继光出生在一个渔业家庭,早年在银行工作,后告别体制下海,开广告公司之前,他涉足过纯净水、房地产等行业。陈峰称其性格豪爽,有棱有角,交际广泛,“是一个四通八达的人。”
田继光的父亲田守诚曾担任盘锦市盘山县水产局局长,为当地的河蟹养殖研究作出巨大贡献。盘锦号称“中国河蟹第一市”,田守诚则被誉为“盘锦河蟹第一人”。2012年,田守诚被中组部表彰。至今,盘锦的许多场合还能看到“学习田守诚”的标语。
因为保护斑海豹,田继光的知名度直追其父。
斑海豹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盘山县六道沟至三道沟海域,是斑海豹在世界上8个繁殖区最南端的一个,也是斑海豹在我国最重要的繁殖栖息地,每年在此繁殖、栖息、觅食的斑海豹数量有200至300头。
田继光第一次接触斑海豹是因为给它拍公益广告。当时,其弟田继辉担任盘山县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分管保护斑海豹的渔政所,2007年初,有渔民送来受伤的斑海豹,田继辉决定加大保护力度,找田继光帮忙做宣传,结果他一下就迷上了这种“呆萌”的海兽。
“我哥脑子反应快。他说盘锦有黑嘴鸥保护协会,我们也可以成立保护斑海豹的民间团体。”
2007年3月,田继光发起成立斑海豹协会。他注重维护与政商界的关系。邀请一名副市长和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翟鹏飞担任名誉主席,超过10人的副会长和秘书长名单中,除了官员和企业老板,还有油田系统的人。
协会很快拥有数千会员。“那些动物,如果你亲眼看到它们在蓝天白云下自由自在地生活,你又怎么忍心去烦扰和破坏它们的家园。”对斑海豹和野生动物的喜爱,也是陈峰加入协会的原因。但只有田继光是专职的,他把公司的事都交给他人打理,几乎所有精力都花在观测和拍摄斑海豹上。
协会还在渔民生活区竖广告牌,上面喷的是田继光的手机号或其公司座机号,“每次渔民发现斑海豹受伤打来电话,他二话不说就开车过去。”
“他对斑海豹已经不是痴迷了,是痴狂!逢人就说斑海豹,聊起来眉飞色舞,想让你跟他有一样的想法。他的这种喜欢甚至超过了家庭,比亲人还亲的感觉。”陈峰记得,有一次,有人开玩笑说想尝尝斑海豹的肉,田继光立即怒目相视:“你敢吃斑海豹,我就敢吃你。”
每年的地球日、海洋日等环保节日,斑海豹协会会组织会员到街头和海边宣传保护斑海豹,声势最大的一次,招来省内外1000多名志愿者在红海滩捡拾垃圾,警方专门来电叮嘱“别出事”。
过去无人问津的斑海豹,短短数年间就成为盘锦除红海滩之外的又一张城市名片。基于田继光的贡献,2010年,国家海洋局将他评为“中国十大海洋人物”。
田继光还介入多起公共环保事件。影响最大的一次是2011年,他联手国内其他NGO志愿者一起呼吁,迫使当地政府变更一条滨海公路的规划,以绕过斑海豹的栖息地。
2013年8月31日,十二届全运会在辽宁举行,斑海豹成为吉祥物。同年,盘锦以“斑海豹之乡”的形象登上央视的“美丽中国湿地行”栏目。当斑海豹广为人知时,田继光的民间环保者形象也达到顶峰,但紧接着,就是坠落。
调查
斑海豹协会的糊涂账
很难算清有关斑海豹的每一笔账,田继光的付出到底是多少,没人知道。原因是他的公司、协会和私人财产很难区分清楚。
在公司和协会里,田继光几乎都是一个人说了算。他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和总经理,公司的大会议室,被他辟为斑海豹协会的办公场所,公司的电脑设备以及他个人的车辆和相机都用于斑海豹协会。
搅成一团的并不只财务,还包括人事。
田继光公司的办公室主任张宇兼任斑海豹协会出纳;他的姐姐田秋菊一人身兼公司和协会两个机构的会计,而田秋菊本人在事业单位上班,只是偶尔过来帮忙做账。
警方扣押的清单中,只有斑海豹协会2010年至2013年的账,2010年和2013年这两年没有明细账,2007年至2009年连账本都没有。
田继光说,协会规定会员每年交10元会费,但基本没人交,最早的3年,协会没有一分钱入账,全都是他个人拿钱维持。
从2010年起,斑海豹协会才有政府拨款和企业赞助。作为会计的田秋菊说,协会从政府部门那里领过6笔钱,一共50万元,但总支出是52.89万元。
警方笔录显示田继光缺乏财务观念和良好习惯:“我需要花钱的时候,就跟张宇说,张宇拿给我钱,我给张宇打收条。我花完钱之后,就给张宇拿回发票入账。有的花费没有发票,就等到年底统一处理。”这些钱被用于租船费、招待费、汽油费、宣传制作费等,支出时往往没有发票。
而“统一处理”,则是在年末年检和账目审计时,“没有发票的花销和不能入账的花销,找别的发票来平账,没花完的现金,则返给协会。”例如在2013年年初,田继光写收条在协会账上支走10万元,但如何花的他却记不住,总之就是“用于协会的各种花销”,剩余三四万元在家里。
企业赞助“都是实物赞助”。田继光承认特油公司赞助过协会一部价值5万元左右的佳能相机,但他否认那是敲诈来的,并称是赞助协会而不是个人。
田继光还拒绝过一笔“封口费”。2013年6月,田继光得知油田漏油消息后,给市环保局长和分管环保的副市长发去短信,同时在网上发消息,事后特油公司有人联络他,将一个信封塞给他,他没要,只是交待:“你这个事故整改就行,别再发生事故。”该说法在油田方相关人的笔录中可找到佐证,信封内装有1万元现金。
2014年4月,大洼县检察院对田继光案提起公诉,指控其敲诈他人财物15万余元,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协会财物46万余元。县法院两罪并罚,一审判处田继光12年刑期。二审,盘锦市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被指敲诈的15万余元包括相机和那笔10万元赞助费。
重审一审,法院最后认定田继光敲诈15万余元,10万元为未遂;侵占27.8万元;挪用资金10万元。
11月13日,此案二审。辩护律师郑湘提出,根据一审判决,刨去田继光侵占和挪用的钱,协会账上只有12.2万元用于开支,远不够斑海豹协会历年开支。田继光在斑海豹协会没有领过一分钱工资和福利保险,在田继光对协会拥有债权的前提下,本案不存在其具备侵占犯罪、挪用犯罪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要件。
但律师的辩护意见,合议庭没有采纳。当天下午该案即宣布维持原判。
展望
夹缝中的NGO
对于田继光终审获罪,围观此案的民间环保人士甚为惋惜。来自浙江金华的成孟有着相似的遭遇。从2010年起,他致力于当地的水源保护,和环保部门、电视台合作曝光排污企业。2013年底,成孟和伙伴曝光企业排污后,涉嫌敲诈被抓,成孟获刑1年零8个月。
“只要开口举报了,就可能损害地方官员的政绩和企业的利益。三四线城市的NGO人员往往冲在一线,就像是走在钢丝上,”成孟说,他完全是靠热心去做环保公益,所有花销由自己和朋友承担,从没想过伸手要钱,更没想到会身陷敲诈案。成孟的结局与田继光如出一辙,11月16日,成孟拿到自己的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2013年1月,成孟的NGO民政局登记注册,年底出事后停止备案,目前面临吊销。“家里人劝我不要再搞环保NGO了,我自己也心灰意冷。”
NGO组织“环境公益律师团”创始人曾祥斌律师分析:“很多草根NGO的崛起,都源于创始人个人的影响力和干劲。这些创始人用自己的时间、交通工具和财产不计成本做事,才使得组织壮大。但这些创始人往往没有意识到,要把个人财产和协会财产分开,让组织逐步规范化,像一个真正的社会组织一样去解决经费问题。尤其是在创业结束,机构的社会影响力提升,对关注的环境议题已经成为大众热捧的话题的时候,负责人没有与时俱进,导致上升到第二个阶段后问题频发。”
曾祥斌曾代理过多起环境事件引发的敲诈勒索案。他认为田继光陷入“敲诈门”,主要是他自己缺乏风险意识和法律素养。这种“拉赞助”的行为和敲诈勒索,在司法认定上往往只有一线之隔。
“NGO腰杆硬了才站得直,”斑海豹协会骨干陈峰说,国内多数NGO没有资金来源,成员是业余爱好者,运作不规范,而国外的NGO,志愿者是专职人员,不但可以领工资,还有福利保险,经费有企业赞助。他至今认为田继光没有私心,“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斑海豹,为了协会。”
田继光出事后,斑海豹协会基本瘫痪。陈峰说:“大家都怕自己成为下一个田继光。”
2011年,因为田继光的奔走呼吁,盘锦市变更了滨海公路规划。他被抓后,原来设置了斑海豹管理站的护堤上,修了一条旅游观光路。北青报记者发现,这里距斑海豹活动区域只有500米。原管护站一名员工说,他们观测到斑海豹栖息地在缩小,已向东南方向迁移。
2007年至2013年,斑海豹协会一共协助管护站解救斑海豹23只、江豚9只,田继光出事后,救助活动戛然而止。斑海豹协会的出纳张宇说,他们的手续被扣留,协会已经两年没有年检了。
“再也没人谈论斑海豹了。”张宇说。
本版文/本报记者 李显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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