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黄羽
在香港,任何法定选举中,如果故意做出干扰正常选举活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恶意跟踪、侵犯私隐、破坏宣传横额等,都是可能违反法律的。然而,如果有人故意采取一些针对竞选对手的有损选举公平的行为,则无疑性质更为恶劣,应当受到法律制裁与公众谴责。
早前《头条日报》头版报道称,区议会选举黄大仙龙星选区爆出候选人促屋苑保安员监视对手事件,涉嫌滥权及侵犯私隐。出炉港姐麦明诗男友林作,去年年中搬入星河明居,其后宣布角逐龙星议席,挑战现任区议员谭香文。该报发现,谭香文涉以星河明居业主委员会主席的身份,促屋苑保安主管派人轮流全天候监视林作在屋苑内的一举一动;她又在与管理处职员设立的WhatsApp群组中,不断留意闭路电视中林作活动的截图,然后由管理处拿这些截图向选管会投诉林作涉在私人地方宣传,惟投诉不成立。业委会其他委员对她的做法全不知情,而法律界人士指,她与管理处这样做涉侵犯林作私隐。
如果《头条日报》的报道属实的话,那么,谭香文的做法将无法逃避公众的指责。在一个公平的选举环境下,不能由于某一位候选人是业主委员会主席而获得较其他候选人更多的特权,否则将是一场不公平的竞选,其影响所及,将严重破坏本港的公平选举环境。故此,谭香文应当就报道作出公开的回应,详细厘清公众的疑问。而昨日《头条日报》还报道称,由于相关物业的保安,该报竟然无法正常在该物业派送。同样,如果内容属实的话,则不仅是又一严重的不公平竞选,更是对新闻自由的践踏。
谭香文并非政坛新人,而是连任多届区议会的议员,亦曾担任过立法会会计界议员的资深政客。因此,她应熟知相关的竞选条例,没有理由不知道相关的禁忌,亦不应当任由事情恶化。实际上,翻查资料,过去几乎每一次选举,都发生指谭香文有违选举公平的投诉。当相似的情况一而再、再而三发生,公众有理由质疑候选人的诚信。还需指出的一点是,如果事件中涉及更严重的问题,廉署有理由跟进处理。
廉洁及公平选举是香港的核心价值,我们不希望看到有人以各种理由去破坏它。从原则而言,利用手中掌握的资源去损害竞争对手的正常权益,是显而易见的违法,更不会容于香港社会。如果这种人物最终成功当选还能逃过追责,将是香港的耻辱。
令人感到忧虑的是,本届区议会选举,不断在报章报道中看到许多有违选举公平之事,例如跟踪、破坏竞选横额,甚至是公然抹黑、恶意中伤的行为,这些都在侵蚀香港的公平形象。市民不希望香港变成又一个东南亚腐败国家方式的选举,更不希望香港政坛会充斥着以权谋私的无耻政客。而决定香港前途的,除了执法机构外,主要还在全港选民手中。选出一名正直、有承担、光明正大、理性务实的议员,已不仅仅是关乎个人选区利益的问题,而是关乎整个香港未来的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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