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山东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自2013年至今已公布14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累计公布1.88万余个“老赖”信息。迫于信用压力和执行威慑,部分“老赖”履行义务,执结标的总额1.7亿余元。
“经常有当事人向我们抱怨,说被申请执行人开着名车,出入五星级酒店,但就是不还钱。”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处处长周洪溪说,“‘执行难’多年来一直困扰着法院工作,为最大限度保护申请人执行人利益,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从2013年10月开始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利用各方力量监督和限制‘老赖’。”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网、新闻媒体、社区宣传栏等集中向社会公布,并发送给银行、工商、房地产交易中心、车辆管理等单位或部门,同时寄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政府采购中心等,使失信被执行人在行政审批、融资信贷、招标投标、守重评比、资质认定等方面受限。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亓旭岩介绍,法院还运用刑事处罚、限制高消费、强制措施、财产申报等反规避执行措施,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自实施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制度以来,青岛法院依法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移交公安机关审查72案,立案侦查24案30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5案5人,判处缓刑6案7人。
此外,24名失信被执行人得知将被以拒执罪移交公安机关后履行了义务。青岛法院还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1474名,罚款158名120万元。
从2015年3月开始,青岛法院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全国范围内乘坐飞机、动车商务座、火车软卧的基础上,探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利用单位公款高消费,已成功从机场拦截拘传回失信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3名,顺利执结3起案件。
在一起民间纠纷案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分期偿还30万元涉案本金和相关费用,但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法院于2014年6月将两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被执行人急切找到法院,表示其几天后有急事需乘坐飞机,请求法院尽快将其从失信名单中删除。被执行人自2014年8月起开始陆续偿还本案欠款,并于2014年11月全部履行完毕。付清欠款后,法院依法将其在失信人名单中屏蔽。
自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实施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制度,已有1156名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1075案,505名失信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447个。(记者张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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