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关昭
就校委会开会内容被录音及泄密事件,港大与商业电台昨日达成和解协议,商台承诺不会再播出相关录音,港大则向法院撤销了有关禁制令。
事件至此,只可以说是局部告一段落,但整件事并未完全解决,仍需要进一步跟进。
首先,和解协议只是针对和解决商台不再播出校委会录音的问题,但相关录音从何而来的问题并未解决。而未得港大校委会及校委本人同意,私底下偷录他们的讲话,并在他们不知情、更未同意的情况下拿到商业电台去公开播出,明显是一种侵犯他人私隐和侵权的行为,与商台播出或不再播出相关录音是两回事。
因此,尽管眼前港大与商台已达成协议,商台已同意不再播出,但对录音从何而来?谁是偷录者和录音提供者,港大校委会都有继续予以追查和追究的必要,被侵犯私隐的李国章和纪文凤也有不放弃追究的权利。
如此说并不是坚持要把事情闹下去,而是偷录及泄密都是一种极之要不得甚至违规违法的行为,作为本港最高学府,不能容许这种事情发生而不予追究。为了体现对新闻自由的重视,港大校委会可以与商台和解,但却绝不能与违法偷录泄密行为和解。
而更有甚者,在和解声中,港大校友关注组和部分教职员也并未善罢干休、更不会和解,他们要发起另一次校内公投,目的是否决李国章被委任为校委会主席。
这真是令人莫名其妙和难以接受的做法。港大校规,白纸黑字,载明委任校委会主席是大学校监、即特首的权力,几时有规定过由部分学生、教职员公投来决定?
而且,如校监特首决定了委任李国章为校委会主席,他们又凭什么法规可以作出否决?这样的公投和否决有任何约束力吗?答案是没有,只能是闹剧一场。
一些人,把堂堂一所香港大学闹成政治斗争场所,暴力冲击、偷录泄密、公投否决,他们到底还要闹到什么地步、把港大戕害到什么程度才会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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