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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志庸:录音泄密事件危害香港社会

  文|钱志庸

  近日因校委会会议录音外泄事件,李国章遭受部分人士的不公批评。笔者却认为李国章能干、做事务实。李任教育局局长期间,就曾公开批评当时的教协会长张文光,指出希望教育不要搞政治。笔者在本地一大学有教学职位,教学时永不谈政治,谈政治时亦特意不提起自己的教职。叶建源(立法会教育界功能组别议员)最近却频频谈政治,何以他非要将教育和政治掺和在一起?笔者并非想废除教育界议席,但叶先生的角色是在教育范畴上向特区政府给予意见而已,不应如此积极以教育界身份参与政治活动。

  笔者暂且不猜测谁偷录会议内容,只想问商业电台一句,公开播出录音前,有做好传媒应有的道德操守,虑及所产生的影响和公众利益才播出吗?记得二十多年前在加拿大渥太华发生的一件泄密案,财政预算案在发表前一天被报章公开刊登,警方随即严正介入,追查资料来源。笔者又想起多年前一件传媒失德案,当年东周刊刊登某女星裸照,三日后停刊,多名高层被拘捕,八年后当时的总编辑亦被判囚半年,缓刑两年。商台应以此为前车之鉴,实在不应播出非法取得的录音。诸如阻止严重罪案发生,或播出后能救助万民才叫公义,笔者看不出播出这种违规且缺德的录音,存在着什么公义。

  笔者曾看过一套动物纪录片,描写动物身处冷酷无情、没有法规和道德的大自然里,动物连同类都不能信任、要处处提防。若社会人士和传媒认为,我们的社会可以完全随一己之意发表言论、任意爆料揭私隐、不守信用、违反协议,社会只会变得如动物世界一样,没有一丝安全感,只有强权,没有公理。

  有很多游戏规则,例如在国会、立法会上发言可获免责,于行政会议上需保密等,都是为了社会大众利益而设立。法律亦在多方面致力维持社会稳定。如所以香港普通法不容许强迫夫妻为对方提供证据或指证对方,因家庭和谐是维持社会稳定的重要元素。其实不只是香港,英国、美国,和古代的《唐律》、《大清律》等,都有类似的条例。守法守规守德,是世界各地均奉行的社会原则,可知若懒理规则、破坏社会稳定,必然对人类生活造成巨大负面影响。

  现今香港社会将个人权利无限放大,人越来越放纵,很多应有的底线亦越来越模糊。既然保密协议都能因自己认为的公义而违反,下一步,或许连合同都只会视为废纸,再下一步又如何?香港已处于恐怖的边缘状态,社会越来越不稳定,正一步步淹没在反人类文化、反思想、反逻辑、反法治的所谓雨伞革命浊流中,若坐视不理,亡港无日。

  (作者为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执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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