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关昭
本港版权条例修订草案昨日再次在立法会进行二读,但在会议过程中,反对派议员先后提出二十多次点人数及中止待续,结果,会议由上午九时开到晚上八时,根本未能进入二读程序。
反对派这种所为,浪费会议时间、浪费纳税人公帑,拖慢政府施政、妨碍经济发展,是完全不负责任的,必须被强烈谴责。
事实是,眼前的版权条例修订草案,不仅合情合理、于法有据,而且亦已经为业界及主流民意所接纳;六项豁免,包括戏仿、讽刺、营造滑稽、模仿、评论、引用,并不是对二度创作的限制,而是提出了法津上的明确界线,从而对版权持有人、网民及中介平台三方面都是一种保护和保障。如此反对派又有什么坚持非反对不可的必要呢?
然而,事实是正如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昨日所指出,反对派议员明知故犯,故意把一些早已被澄清、否认的说法一再拿出来说事,实行当谎言说上一百次就会变事实的弋培尔,以此愚弄市民、误导公众,阻挠草案通过。
比如说,反对派早前声称网民在网上进行有诱导成分的打机,在条例修订后就会犯法,对此,当局已作出明确澄清,网上打机不会犯法;但在昨天的立会会议上,反对派议员张超雄仍在那里重复此一说法;同样,反对派另一个已说上一百遍的谎言,就是指草案把民事罪行变刑事。事实是未修订前的版权条例,本来就已经有刑事罪行成分,而修订草案只是把有关的门槛订得更加清楚,即二度创作必须要对原作品造成取代式的经济损害才会构成刑事罪行。定义如此清晰和宽松,反对派议员范国威昨日却再在会上提出质疑和争论,不是故意装傻,又是什么?
版权条例修订草案至今连二读程序也未完成,今年之内能表决通过肯定是泡汤的了。在反对派肆无忌惮的拉布、流会、点人数和中止待续之下,立会瘫痪、施政牛步,市民不能再哑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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