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时社网 >> 港澳 >> 政情 速递 >> 顾敏康:不能忽视滥用司法覆核的现象

张学修:高铁效益不应成“政治化”牺牲品

  文|张学修

  高铁预计将于2018年下半年通车。而一地两检是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确保高铁通车后的效率和效益,充分发挥地域优势,有效推动沿线地带特别是本港的经济发展。但目前一地两检问题在社会上仍未取得共识,反对派不断攻击称不符《基本法》、葬送一国两制,提出的两地两检、车上检等方案,甚至是停建的要求。这些所谓的建议都是意图政治化高铁,并非从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若任由这种趋势演变下去,绝非香港之福。

  对此特首梁振英回应指内地大多数城市的高铁站内均无海关、入境等口岸设施,两地两检并不可行,并强调政府有信心在符合一国两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的情况下达成一地两检。

  一地两检符港最大利益

  而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近日在立会就一地两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阐述,并重申透过《基本法》第18条将内地有关法律纳入附件三将是其中一个研究方向,但并非唯一方向。他指出政府正研究一地两检是否属香港自治范围以外,若有关法律确属于《基本法》容许的三类全国性法律,则不存在违反《基本法》第18条的问题。对于反对派议员指一地两检开先例破坏一国两制,袁指有关担心和忧虑完全没有必要,毫无理据。并强调政府绝对不会因为经济效益而牺牲一国两制。

  反对派反覆声称一地两检破坏一国两制,质疑政府将透过《基本法》附件三引入其他法律如《国安法》云云。但这又岂是事实。有关议员近年每每将发展议题与制度性问题对立起来,通过无止尽的争拗製造对峙局面,屡次将议题政治化,港区的发展也举步维艰。事实上一国两制正是中央充分保障香港制度优势,维护社会发展而提出的独创性、灵活性的伟大构想。港区发展事宜与落实一国两制是相辅相成的,也只有充分发挥两制优势,才能为港区的发展保驾护航,取得切实成果。在高铁问题上也如此。

  高铁建成后将大大缩短港区与临近城市的时间距离,过去需花费超过一小时的路程,现在可缩减至十几分钟。其经济效益不容忽视,未来香港与珠三角地区将进一步融合,通过优势互补逐步发展成为具竞争力的一体化经济区域。但前提须确保高铁的效益得以充分发挥,而一地两检是当中的重头戏。

  公民党提出的车上检,在实际操作上已有缺陷;而基于效益的考量,两地两检不具可行性,强制执行只会将高铁变成直通车。作为近年最具效益和潜力的工程,总投入超过八百亿港元的高铁在最后的关检问题上应妥善解决,防止工程变相烂尾,沦为整个港区的损失。

  高铁效益与两制可兼得

  一地两检作为高铁工程中的关键问题,需尽快商定并落实。在法律上,笔者认为一地两检牵扯到两地海关,所涉及的区域和法律制度明显不属于港区自治范围,符合《基本法》第18条的有关规定,可将其纳入附件。政府可在具体操作内容、人员的职权范围、适用的区域等问题给予清晰的界定,明确权责,扫除港人不必要的疑虑。包括一地两检只适用于港区内沿线的必要区域,并非可加可减;同时严格界定在港内地边检人员的工作明细,通过明确的条文规范有关人员的行为等。整体上说,一地两检是港区灵活处理具体事务,在一国范围内充分发挥两制优势的绝佳典范。

  除去法律方面,一地两检同时是较复杂的技术性问题,但并非原则性、立场性问题。关键在于如何通过实际操作有效解决,在维护香港自治的同时,也确保内地有关法律的执行不受干扰。反对派所声称的法律缺口言过其实,是欲加之罪。政府落实各项发展事务,需要严格遵照一国两制方针与《基本法》,并依照既定程序行事。政府推动议案也需要争取各界的支持和配合,才能发挥主导作用有效施政,并非为所欲为。同时一地两检是专门针对高铁的解决方案,仅适用于高铁。只要整个操作过程权责明确,扫除灰色地带,基本上不具争议性,而引入国安法等说法更是无中生有。反对派的斥责缺乏现实理据,不过是为阻碍政府施政一再寻找藉口。

  高铁效益不应成为社会政治化牺牲品,而一地两检是现实条件下最合适的方案。反对派指责其不符合一国两制与《基本法》,以及开先例、为引入内地法律打开缺口等说法属欲加之罪,缺乏现实理据。

  立会议员责任重大,应实事求是、理性客观,不要一再将发展议题与港区的制度性问题对立起来,频频阻挠有关议题的通过。高铁作为特区的战略性基建工程,社会应尽早凝聚共识,落实一地两检,明确具体操作细节,确保日后的运作顺畅无碍。而社会近年来饱受政争拖累,应尽早走出困境,勿因不断内耗妨碍未来发展。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香港中华出入口商会会长)

扫描本文章到手机浏览

扫描关注新时社官方微信

0% (0)
0% (10)

点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