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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真真:李卓人“唔需要答公众”是蔑视法治与民意

  文|王真真

  工党李卓人涉及违规收受政治黑金同时私吞相关利息收益,引起公众强烈关注。立法会在反对派阻挠下未能作出谴责,然而这不代表事件已真相大白,相反更多的疑点浮出水面。这是涉及议员个人诚信的重大问题,但令人愤怒的是,李卓人不仅无视立法会内的监察,更是完全无视公众的质疑。他前日回应时辩称只是好少嘅数、无关痛痒,甚至狂妄地称唔需要答公众。如此嚣张狂妄,反映出李卓人对民意及法治的蔑视。问题在于,到底李卓人为何不敢向公众坦白,他内心在害怕什么?

  到底内心在隐瞒什么?

  李卓人可谓立法会内的双面人(Two-Face),于人前,是一名工人代表,为民请命七情上面;于人后,则是一个收受传媒商人巨额金援的无耻政客。在去年曝光黑金丑闻后,李卓人一而再、再而三试图用谎言去掩盖真相、推卸责任、躲避公众问责。但令人没想到的是,不仅是要文过饰非,在立法会议监会公布调查报告后,李卓人更试图以凶、蛮的态度去回应传媒、公众的质询。

  例如,前日在回应有无在捐款中获得存款收益时,李卓人辩称当时属低息环境,相关利息只是好少嘅数、无关痛痒。问及到底涉及多少钱、为何不归还工党,李卓人则不耐烦地称:唔需要答公众!系我同工党嘅关系,我请你饮杯茶,使唔使讨论呀?如此态度实在有恼羞成怒之感,有传媒便指出,这与李卓人平日要求政府官员事事公开交代、一毫子都不能贪的态度大相迳庭。亦有法律界人士指出,金额多少并非关键,最重要是李本人可有从中得益,若有便可能构成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

  那么,李卓人到底需不需要答公众?事实上,黑金事件已非简单的利益申报与否的问题,而是涉及立法会议员个人诚信,以及有没有违法、有没有欺骗公众的严重刑事罪行。立法会议员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无法令投诉成立,但不代表事件已经水落石出,相反,伴随着时间的推移,更多的疑点浮出水面。如果不去尽快查清疑点,问题只会日益严重,侵蚀廉洁香港。因此,对于身陷丑闻的李卓人而言,答与不答、以何种态度回答,具有截然不同的意义。

  如果李卓人对民意、对法律还有丝毫畏惧感的话,又岂能说出唔需要答公众这类狂妄的言论?如果李卓人真的乾净的话,那么他又何惧去公开所有个人财务收支状况?同一个问题从另一个角度去看,为什么李卓人不愿意向公众坦白?到底他在害怕什么?

  由于制度设计的原因,议监会的调查一早就注定无法出现对反对派不利的结果。事实上,三名反对派议员刘慧卿、郭荣铿、范国威极尽偏私包庇之能事,并在最少八个关键点上,以手中的否决票阻止了调查的深入。而这些又是否李卓人害怕、不愿意向公众交代的原因?

  终有坦白交代的一天!

  当中关键的疑问包括:第一,李卓人案中,为何关于第一笔五十万元捐款的用途及暂时保管的决定没有纪录?第二,李卓人为何将五十万元捐款存放于自己私人户口长达八个月时间?第三,李卓人为何无法提供文件以支持他的声称,即他从未藉第一笔捐款谋取私利?第四、关键证人MarkSimon为何无法传召作证?第五,在梁国雄案中,梁国雄何以多次拒绝回答问题?第六,社民连是否存在资金监管黑洞?第七,梁国雄与黎智英的口供有巨大出入,有无涉及虚假陈述?第八,关键人物王学今、徐子晋有无涉及隐瞒?

  眼下说出唔需要答公众的李卓人,过去又是怎样一副脸孔?对待政府官员,他可以用显微镜去查;对待公共机构,他可以想查谁就查谁;对待私人企业,他可以利用工人去达到污蔑之目的。但一旦涉及他自己,竟然是另一副脸孔。

  有市民便记得,早在2009年,当时正筹组工党的职工盟李卓人向传媒说,全世界对政党捐款均有监察,香港亦应朝这方向,并强调唔希望香港金权政治横行。然而事实又如何?他却是以实际行动去证明什么是金权政治横行的真正意涵。如果不是被传媒曝光,那一百五十万元献金绝不会只停留在他自己帐户八个月,而将会是永远消失。

  李卓人的嚣张与狂妄,反映出这位自称是民主派、工运领袖的反对派议员,对公众民意缺乏基本的尊重、对法治缺泛应有的敬畏。过去他所树立起来的形象,根本就是假象。然而,如果此次李卓人不向公众交代,那么真相便无从知晓。立法会无能为力,但香港还有廉署与警方,可以发挥法律赋予的监察与制衡力量,让李卓人一一向公众坦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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