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迷赌博不能自拔,罔顾单位的信任,利用担任出纳员的职务便利,多次侵吞公司款项高达1368万元后无力偿还。近日,由中山市第一市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林某珍职务侵占案依法获判,被告人林某珍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被告人林某珍从2011年开始沉迷于赌博,为了获得足够的赌资,其竟打起了自己所在公司的主意。林某珍利用其担任中山市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和中山市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出纳员的职务便利,通过篡改银行单据、收取货款不入账等方式侵占公司钱款,在2010年至2013年短短4年里,扣除林某珍已回付公司的人民币75万元,其共计侵占上述两家公司人民币1368万元。
2014年1月20日,公安机关在中山市民众镇一商场内抓获林某珍。林某珍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记者/梁文悦 通讯员/陈云飞 陈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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