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社财经12月23日讯 据中新社报道:2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律师浦志强煽动民族仇恨、寻衅滋事案一审公开宣判,两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浦志强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今年12月1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浦志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法庭充分听取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以及检察机关的出庭意见。
浦志强,河北人,1997年起从事律师职业。被捕时是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曾代理任建宇劳教案、上访妈妈唐慧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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