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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宁:暴乱参与者败选

文/崔宁

  新界东补选落幕,名花有主。不过,这次补选有一个奇怪现象,令人不吐不快。竞选期间,农历年初,旺角发生暴乱,本土民主前线和参选人梁天琦牵涉其中。梁天琦没有被选举管理委员会取消资格,却以参与暴乱保释候审的身份,大言不惭地望成第三势力。这不能不是今次补选中出现的怪胎,是个缺陷。

  暴乱的组织者本土民主前线,其负责人被警方破门而入逮捕,藏身处搜出制作攻击性武器的《制作指南》、一批化学品和五十多万元现金。梁天琦本人则在暴乱当天于现场被捕,被控以触犯《公安条例》第19条中的暴动罪,后获保释,将于4月初再审。尽管案件正在审理,如何定罪、如何判决都是未定之数,但本土民主前线在网络上煽动围攻警察、窝藏危险化学品及占有五十多万元现金,事实是明摆着的,不能漠视。

  立法机关是香港政制重要组成部分,基本法对议员资格有明确规定,即使是现任议员,被判刑事罪,监禁一个月以上的,通过一定程序都可以被宣告丧失其议员资格。梁天琦代表本土民主前线参选,选举管理委员会确定其资格是在此之前,但旺角暴乱发生后,警方对本土民主前线和梁天琦采取执法行动,选举管理委员会不会没有见到,发生了那么重大的变故,应当即时中止梁天琦代表本土民主前线的选举资格,若有异议,可以交由司法覆核程序去处置。

  新界东补选,当选的议员任期只有半年多。若梁天琦选后被判有罪,那么依选举法须在四个月内再进行补选,那时已经不可能也没有时间重来一次,议会的空缺便无法再补,亦耽误了其他参选人的机会。

  竞选期间,梁天琦不放弃暴力,主张用更激烈的手法对抗,甚至占领立法会。这个暴乱参与者败选,是市民反暴力的必然结果,连他自己亦早已心中有数。但其参选暴露了存在的缺陷,表明资格审查未能尽善尽美,造成的后果也是不容低估的,对社会、对维护法治核心价值、对立法机关建设都是一种遗憾,有必要亡羊补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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