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中通社报道,香港警方去年首次针对电召车服务手机应用程序Uber(优步)检控了7名Uber司机,案件22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其中两名被告承认控罪,被判罚款7000元(港币,下同)及停牌1年。
综合香港媒体报道,去年8月,香港警方在打击非法出租车行动中先后拘捕7名Uber司机,他们各被控一项“驾驶汽车以作出租或取酬载客用途”及一项“没有第三者保险而在道路上使用车辆”的罪名。
其中,37岁被告林文乐认罪。其代表律师求情时称,林文乐在报章上得知有关应用程序在外国非常流行,于是向Uber申请担任兼职司机帮补生计,当时不知道是违法行为。
另一名65岁被告关培智索取法律意见后,也在庭上承认两罪。他求情时称,自己曾向Uber查询汽车保险的涵盖范围,但公司从未向他出示所谓“全球受保”的保单证明,声称自己是不小心被误导。
主任裁判官罗德泉表示,Uber利用互联网应用程序联络客人,乘客可用信用卡支付车费,是有相当组织的公司。除了考虑被告认罪外,看不见有其他减刑因素。两人各被判罚款7000元及停牌12个月。
其余5名被告申请将案件押后,法庭批准5人继续担保外出候讯,并将案件押后至下月24日。
Uber发言人回应指,尊重7位司机的个人意愿,会支持抗辩的司机。司机是公司业务重要的一环,公司百分百支持受影响的司机,并为他们提供法律及相关支持。
Uber重申,所有行程均受保险保障,除了要求司机持有第三方保险外,若司机的保险已失效或因任何原因未能兑现,UBER的环球保险也会提供有关保障。
另外,警方早前也拘捕7名Uber职员,当中4人已无条件释放,其余3人获保释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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