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主犯小强受审时一直低头抽泣 摄/记者 郭谦
3名90后饭店员工,醉酒后与他人发生冲突,并挑衅赶到现场的民警。其中2人被警方带上警车,另一人离开后纠集4名同事返回原地,准备抢走被带上警车的同事,并殴打出警的崔警官和两名派出所保安员,致三人不同部位受到轻微伤。
今天上午,6名涉事者(有1人另案处理)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在朝阳法院王四营少年法庭受审。
事件 准备从警车中抢回被扣同事
2015年11月10日凌晨4时许,“金手勺”饭店黄渠店的90后员工小强、小全、小明(均为化名)在朝阳北路欧尚超市西侧路边,醉酒后与他人发生冲突。
朝阳公安分局平房派出所民警接警后,41岁的崔警官带着20岁的郄某和16岁的张某两名派出所保安员出警,将滋事的小全和小明带上警车。小强立即返回饭店,纠集了另外四名员工小杰、小凯、小栋、小贾(17岁,另案处理),准备将涉事男子小全和小明从警车中抢回。
7人共同采用暴力手段殴打出警的民警崔警官和两名保安,致崔警官多处软组织挫伤、右眉弓皮裂伤,致其中一名保安头皮裂伤,面部皮肤划伤,另一名保安左眼部挫伤,左面部划伤。经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三人身体所受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6人被民警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认为,6名被告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起公诉。6名被告人共同实施暴力行为,系共同犯罪。
庭审 “当时喝了酒,不是故意的”
今天上午,在法警的押解下6名身材消瘦的90后男子在法警的押解下走进法庭,他们的12名亲属到庭旁听。在一一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后,上午10时许,小强留在法庭受审,其他被告人被带出法庭等候。
其他人被带进法庭时,年纪较大的厨师长小强一直低着头,并不断抽泣,声音低沉微弱。据小强供述,事发当天他和小全、小明在一起吃饭并喝了点酒,后来跟路上行走的陌生人发生了冲突。
“对方说我们打了他,他就报了警。”小强说,警察到场后他先行离开,回宿舍的路上就打电话喊人,后来又返回现场。小强自称推了民警一下,当公诉人一再询问与民警发生过哪些肢体冲突时,小强才小声地说“打了一下”。
小强说,在路上他还捡了根木棍,其他人捡了什么东西他记不清了。法庭向小强,他当时那么做是怎么想的,小强哭着说:“我当时喝了酒,不是故意的。”等派出所支援警力赶到后,他们就把手里的东西扔了,跟着民警一起去了派出所。小强最后向法庭声明,自己对不起被打的民警。
当庭,法庭播放了事发地的执法记录仪视频,在视频中一名醉酒的瘦高男子脸色有些发白,一直向办案民警挑衅并称“警察打人”,随后对民警动起手来。被告人小全辩称,事发时他是看到小强受了伤,以为是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弄伤的,所以十分气愤,于是动手打了民警,而小强却说自己当时并未受伤。
小全说,当时他看胖一点的保安员不顺眼,有点来气,于是用手打了他。随后从地上找来一块砖头,“但是并没有想要用砖头打他,只是想吓唬他一下而已。”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文/记者 唐宁
扫描本文章到手机浏览
扫描关注新时社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