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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鸿铭:“自决论”的港独特质

  文|马鸿铭

  港独不可能得逞,这是香港社会的共识。但港独及其背后的境外势力不甘于此,千方百计寻找新的口号与论述,意图继续以混淆视听、误导公众的手段去达到港独的目标。例如近期便推出了所谓的自决论,声称香港可自行决定自己的政治地位、永续自治云云。虽然自决论没有港独字眼,但其本质上与港独并无区别,只不过是达至的手段、时间不同而已。对此社会各界应当保持高度警惕。

  第一,永续自治的隐性港独

  目前提出或认同自决论的,大多是现有的立法会反对派团体,例如公民党、工党等所谓的传统泛民。而自决论最具代表性的是公民党的《十年宣言》,以及一批反对派中青代的《香港前途决议文》。当中尽管没有直接宣称支持港独,但不论是法理论述还是对当前香港的现状描述,都是在朝港独方向演进。

  例如,《香港前途决议文》声称:二○四七年后香港的政治地位,必须经由香港人民透过有充分民主授权,以及有约束力的机制,自行决定;而只要香港人民能够按内部自决原则实现自决权,永续自治将是处理二次前途问题的恰当选择。真正确立香港人民的主体性。

  香港是国家不可分裂的一部分,香港的政治地位已经在一国两制中得到体现,《基本法》亦对此作出了充分的保障。决议文故意制造所谓的二○四七前途问题,并宣称香港能够内部自决实现自决权。这些都是对当前香港宪制架构的否定,亦是无视香港的现有法律。且不说何谓自决权,仅以其主张的内部自决而言,其权力来源为何、法律依据是什么、谁有权作出这内部自决等等,决议文都没有交代清楚。

  显而易见的是,所谓的自决,根本就是另一种的港独主张的包装,所谓的永续自治又与永远独立有何本质不同?只要稍具政治常识者都知道,这种永续自治根本就是排斥国家主权、另立新的独立政治实体的论述。是隐性港独,其危害性较显性港独更甚,对青年的欺骗性更大。

  第二,内部自决的渐进港独

  过去一段时间来,公众对港独的批判已经严重打击了相关势力,因此,若要在九月立法会选举成功获得席位、制造出必要的社会竞选议题,则需要一个新的、看似并不那么激进的可行性方案。而打出内部自决有众多好处,一是无需背上港独恶名,二是可以合理化反对派的政治对抗,三是可以通过内部的名义达到拢聚反对派的目的,四是可以观望公众取态而达到渐进港独的目标。然而,这种所谓的自决主张,一无宪法依据,二无本地法律依据,三无民意基础,是严重违宪违法的行为。

  事实上,一如众多舆论所指出的,自决必然与民族相连,不可能也没有例外是以城市内部自决进行。香港从英国人统治之下回到自己同一民族的大家庭来,不论以何种名义或方式,包括那些早被批判多时的公民民族论,都无法改变这一事实。香港既不是一个民族,更不是一个拥有主权的自治体,而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特别行政区,因此绝不可能出现自决的可能。这是极其浅显的道理。

  更何况,决议文还如此赤裸地支持暴力行为,声称:我们认为,非暴力抗争包括议会抗争、占领、抵制、罢工、罢课、罢市等等能够凝聚大多数香港人民的认同,应该是争取政治革新的主流方法。意指除了主流方法,还可以有其他非主流抗争方法,这显然是替暴力行为背书。

  当前的香港,已经显现出各种危险信号。港独固然不可能得逞,但支持、同情或者认同自决论的年轻人大有人在。因此,指出自决的荒谬与违宪违法之处,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在可见的未来一段时间,自决论必将长期存在于香港,这不仅是因为反对派的政治需要,更与占中后香港年轻民意的异化倾向有关。然而自决一旦与港独合流,对香港无疑是重大的冲击,甚至会将香港推向毁灭的深渊。因而,此其采取严正态度,是整个香港社会都需要做的事。

  青年议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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