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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日昌:拉布违民主 市民最受害

  文|梁日昌

  本届立法会会期将结束,反对派已进入疯狂拉布、阻挠政策通过的状态,这种情况,是对香港发展的残害,政策被推翻,最终受害的仍然是香港市民。

  早前完成议员就财政预算案二读辩论的发言后,随即处理《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但最后却通过人民力量议员陈志全提出的休会待续议案,令草案在本届会期正式被拉倒扼杀。

  《版权(修订)条例草案》是立法会面对的已拖延日久的重要审议项目之一,然而由于反对派议员屡屡藉提出中止待续议案等拉布手段,致有关审议程序无法顺利进行,最终难逃胎死腹中的命运,香港市民成为最大的受害者。

  反对派在立法会持续不休玩弄变质拉布行径,实有违民主精神。尊重少数意见尽管是民主的原则之一,但民主的重点乃在于认可多数的决定意见。议会的拉布一词来自英文,原意是冗长辩论,其在议会的作用只为让少数有意发表长篇议论的议员有机会畅所欲言。

  然而当这种议事程式被滥用为肢体滋扰,而致正常议事程序无法进行和发挥其决策功能时,民主的原则便受到影响,这种程式便告变质而失去其原有的作用和意义。

  英美有拉布 底线亦遵守

  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这种变相的拉布行为乃民主制度的滥用,这不能不说是民主的笑话。难怪早前英国国会中国事务委员会一个代表团到香港访问时,其关心的焦点之一便是立法会的拉布现象,代表团成员屡屡问及立法会会议为何经常响起点算法定人数的钟声,议员为何不愿留在会议厅内等,只缘在拥有悠久议会历史的英国,这几乎是匪夷所思的事。

  诚然,英美加等国的议会,都不无议员利用冗长辩论权利尝试阻延某些法案的通过,但这些议员一般都不会偏离这种权利所伴随的民主原则,也因此中止待续以至肢体抗争、滋扰延误等行为是绝无仅有的。

  就以英国为例,在野反对党亦每每对政府的议案不满而在国会内外提出反对,而英国的主要反对党的势力往往远比香港为大,它们若使用类似中止待续动议等变相拉布手段,去阻挠法案的审议和讨论,势必得心应手。

  然而不论是哪一党当政,反对党通常都不会这样做,因为这不单会被视为幼稚的消极行为,与国会议员和成熟的政治家的身份毫不相称,而且也显示有关议员及其所代表的政党没有实力,不能以建设性的反对意见抗衡政府的法案。

  英国的选民都期待他们所支持的政党议员,能在议会就他们所关心的问题,争取他们认为合理的建议成为法律或不合理的法案不会成为法律。他们固然期望这些议员尽力而为,但他们不愿看到这些议员在争取目标失利时束手无策而滥用使会议流产的下策。而议员亦深知,两败俱伤并非一个成熟的政体应有的运作模式,这也不是选民期待他们的表现,更不要说他们无法向选民作出交代了。

  泛民现乱象 不顾港利益

  香港的选民智慧相信不逊于英国的选民,故对其支持的议员的要求应更高更严,不应再任由他们动辄动议中止待续。长期拉布不单浪费纳税人大量资源,而且导致多项建设计划无法推行,旷日持久,平添成本,影响香港的整体发展,这都不是有识的香港选民所愿见的吧!

  有人说,由于香港立法会是不民主方式所产生,所以要用肢体滋扰等极端手法去抗争云云。然而讽刺的是,使用这些极端手段的议员全是透过这种不民主的体制产生的,在指摘别人不民主的同时,他们自己不也是不民主的一分子?岂非自掌嘴巴!

  既然参加这个游戏,便须认同这个游戏,同时尊重游戏的规则及其精神,否则大可退出。这才是民主之道。

  即使退一万步说,若对游戏规则有疑问或意见,大可透过合法合理的适当途径争取改变。如以我得不到的,你们也休想得到的同归于尽心态,以最终对全民经济生计造成损害的方式去抗争,是不可取的。而选民也应该以香港的长远利益为重,检讨批判这种损人而不利己的行为。

  (作者为香港英籍华人网络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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