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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昭:戴耀廷说人权法保障“港独”

  文|关昭

  佔中祖师爷戴耀廷,近日在忙于发起什么雷动计划,扬言要徵集五万、十万个雷霆救兵,由他来统筹协调这些人在九月立法会选举的投票取向,从而为泛民分配票源、避免出现自己人争自己人票的现象,云云。

  选举是一场生死战,每一个参选政党及个人都只会尽每一分力去争取每一张选票,那会有拱手相让、把自己铁票交出统筹协调之理?而且是交给这个早已经没有人相信的戴耀廷手上?

  佔中以失败收场,作为发起人的戴耀廷,承担过什么责任没有?分分钟还可以利用这场令港人社会付出沉重代价的人肉实验去著书立说,捞番个博士学位、博升做院长也说不定。

  近日,这个偷食唔抹咀、唯恐香江不乱的政客学者,又在一个电台节目中大发谬论,说什么本港刑事罪行条例中的叛逆罪未必适用于检控港独,因为在这一条例之后香港已加入了人权法,而人权法保障市民集会结社自由,因此如果以叛逆罪行来检控港独,即有违反人权法之嫌。

  戴耀廷这番谬论最少说错了三点:一是香港市民的集会结社自由,是由基本法提供保障而不是由人权法保障的;二是香港加入签署人权法是在《刑事罪行条例》第九条的叛逆行为罪之后,但新法并不足以取代前法,叛逆罪行仍然有效。

  第三点最重要的是,人权法是保障人民各项基本权利的国际公法,但任何一项基本权利的最重要前提,就是必须守法和在合法情况下进行。而分裂国家是戕害国家民族、危害社会和同胞的严重罪行,又岂会为人权法所保障?

  戴耀廷说人权法保障搞港独,就和说人权法保障杀人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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