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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精神病女子 六名被告人受审

  2万元买下患病妇女,一时没人要养了三年后再以46000元价格卖掉……3月22日,桐城市人民法院在孔城人民法庭审理了一起跨省拐卖妇女、儿童案件,来自河南、广西、广东和安徽的6名被告人受审。

  据悉, 6名被告人3男3女,除一人文盲外,其他人均只有小学文化,年龄最大的60多岁,最小的是90后。公诉机关指控:自2011年8月以来,先后有5名妇女儿童被被告人拐卖,除一名儿童外,4名妇女经司法鉴定均不同程度患有精神疾病,无性防卫能力或限定性自卫能力,现已分别解救回家。

  起诉状共列举了4起犯罪事实,其中两个事例让人不忍直视。据指控,2011年,曾犯抢劫罪的舒城男子何某以20000元的价格从湖北鄂州市买来患有精神疾病的被害人黄某,欲将其卖给他人为妻未果后,将其养在家中三年。2014年8月,通过被告人吴某、刘某(已判决)以46000元的价格卖给桐城人李某。

  2014年3月,被害人秦某经人介绍嫁给一河南男子为妻,被发现有精神病,该男子与秦某离婚。之后,该男子家人联系被告人河南男子徐某,给秦某重新介绍他人。同年7月,被告人肥西男子翟某、舒城男子何某和刘某(已另案处理),前往河南徐某处,以五万元将秦买回,后转至舒城县韩某(已另案处理)处,韩某将其介绍给肥西县赵某为妻,后因秦某精神病发作,被赵退回韩处,安置在被告人桐城女子吴某家中,后秦某又被以7万元卖给庐江县汪某为妻。汪与其共同生活后,发现其有精神分裂症,遂将其送至派出所。公诉机关认为,上述6名被告人以非法谋利为目的,收买、中转、出卖妇女、儿童,已触犯刑法,遂提起公诉。本案将择期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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