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时社网 >> 港澳 >> 政情 速递 >> 姚荣铨:提供政策保障 缓解中产压力

周八骏:“本土主义”脱离香港现状

  文|周八骏

  早在二○一二年,香港就有重要人士提出,需要开始考虑二○四七年七月一日以后香港制度问题。当时,提出这一问题是採取两种方式。一是直接问:从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开始香港保留原有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到了二○四七年六月三十日后是否沿续?另一种是认为《基本法》关于新界原居民的丁权条款,应当在二○四七年六月三十日后终止。前者关于香港整体制度和生活方式,后者仅聚焦一个具体问题,但都指出,五十年不变是一个需要认真对待的时限。

  分离势力穷途末路

  二○一四年佔中行动结束后,反对派阵营增添了一股新势力本土激进分离势力,包括林林总总的小山头和一些散兵游勇。其中,若干团体和个人公然否定《基本法》,鼓吹香港居民本土自决,主张以公投来决定二○四七年后香港前途;若干团体和个人更偏激,鼓吹在二○四七年前香港独立。

  与此同时,香港的一些青年学者设计革新保港、民主自治、永续自治的香港自治路线图。

  面对香港社会如斯变化,内地研究香港的团体和个人做出回应。最近,比较引人注目的是,四月十日,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强世功在香港一国两制未来展望论坛上称,为保障国家安全,可以考虑修改《基本法》,设立双行政长官制,其一由中央直接任命,其一由香港本地选举产生,这样中央就可以不用控制特首的普选来解决香港管治问题。同一天,全国港澳研究会在北京举行反港独专题座谈会,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莫纪宏称,香港回归后,应接受以内地宪法为基础的新法治观;香港特别行政区由国家宪法规定,通过基本法设立,使用的法律是以《基本法》为基础,以中国宪法为核心,在国家宪法指导下实施;在这样的情况下,已不存在普通法的概念,香港原有法律在基本法规定下可继续使用,但已转换成适用于香港的中国法律。

  总之,当前,一方面,在香港,形形色色反对派已全面挑战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本土主义、分离主义和港独思潮和活动甚嚣尘上;同时,相当一部分香港居民对于一国两制和香港前途滋生深刻忧虑。另一方面,内地越来越多人关注香港,研究机构和学者越来越深入研究一国两制和《基本法》,若干人士忧虑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香港长远稳定繁荣心切,提出若干同香港的本土主义、分中国化和港独针锋相对的观点和建议。

  面对本土主义、去中国化和港独势力气势汹汹,细阅内地学者颇为新颖的观点和建议,我想到的是脚踏实地、瞻前顾后八个字。

  本土主义即使就其滥觞香港传统核心价值而言,似乎脚踏香港实地,其实脱离香港现状:作为小而高度开放经济体、尤其作为中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何况,如今,本土主义已与去中国化和港独形影相随。今天,公开或私下认同本土主义者,即使不支持港独,但其内心深处有去中国化情结,很容易对港独言行睁一隻眼闭一隻眼。

  由佔中到旺角暴乱,本土激进分离势力已孤注一掷地在港独死路上越走越远。传统反对派政治团体被本土激进分离势力推?也向港独死路滑去。这是典型的拔?自己的头髮企图飞离地球,是穷途末路的写照。

  内地学者站在国家整体利益角度思考香港问题,这是香港学者普遍缺乏的。然而,香港问题十分复杂,一国两制是没有成功先例可资借鉴的伟大探索,需要细緻深入地研究、全面反覆地斟酌,所提新观点、新建议必须切实可行,符合香港和国家的共同和长远的利益。

  根本规范是国家宪法

  因此,对于双行政长官论,我以为过于粗疏。有关建议的初衷是克服香港普选行政长官可能给国家安全带来的负面影响。问题是,只要香港特别行政区大多数居民没有树立与回归相适应的新身份认同,那么,香港就不具备普选行政长官的最基本条件。这是本届政府推动普选行政长官的努力之所以功亏一篑的根本原因。

  在尚不具备普选行政长官最基本条件时,设置双行政长官由香港本地普选产生一名行政长官、由中央直接委任另一名行政长官,将加剧反对派同中央对抗,将使两名行政长官相互掣肘而难以管治、施政。

  关于香港基本法与国家宪法关系,以及国家法制与香港法制关系,我仍然同意香港大学法律教授陈弘毅在《九七回归的法学反思》中阐明的观点,据此,我在拙著《香港跨入新纪元的脚步》(二○○○年)中指出:《基本法》是中国内地法制与香港法制相结合的产物,其根本规范是中国宪法。由于中国内地大致实施大陆法,而香港属于普通法系,所以是矛盾的产物。(六十一页)必须坚持以对立统一的观点,看待一国两制与时俱进和二○四七年后香港前途。

  资深评论员,博士

扫描本文章到手机浏览

扫描关注新时社官方微信

0% (0)
0% (10)

点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