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在法庭上不认罪 摄/记者 郭谦
法制晚报讯(记者 洪雪)找欠债者去要钱,钱没要回来,自己还被打了,咽不下这口气,刘伟和4名同乡拿着刀斧一起找对方讨说法,结果一人被打死,刘伟改名换姓逃亡15年后被抓。今天上午,被控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刘伟在二中院受审。在法庭上,刘伟不认罪,他称自己没去打人,但是他的同胞弟弟证言称,刘伟打人了。
刘伟称被害人对自己的死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事发前我被打了,他们工地的人一直都在欺负他们这些贵州人。凭良心说人不是我打的,我希望给我一个公平判决。”
公诉人称,刘伟在法庭上没说实话,没如实供述,他说自己并没有去现场打人,但是同案犯都指控刘伟打了人。
被害人的家人提出要严惩刘伟,并要求刘伟赔偿50万元。
杀人逃跑15年 受审不认罪
上午9点半,刘伟被带进法庭。
检方指控,刘伟以及陈某(已判刑)因琐事欲对刘某实施报复,遂纠集梁某、陈某等5人(均已判刑)于2000年8月19日21时许,在房山区闫村京石玉建材城建筑工地内,持械对刘某、党某等人进行殴打,持尖刀刺扎刘某右胸部并持械击打其头部,致其死亡。
在逃跑15年后,刘伟在浙江的暂住地被抓获。
“我没有纠集别人,我自己也被打了。”对于指控,刘伟提出异议。
刘伟称,案发时他在良乡一个工地上班,案发前一天,他到工地去找欠债人要钱,结果非但钱没要回来,自己还被打了。案发当天,他到另外一个工地找老乡陈某,吃饭时说起被打的事,陈某说那个工地的人老欺负人,提议去找对方说道说道。
刘伟和陈某大概十多人去了事发工地,其中还有刘伟的同胞弟弟。当时他们带了斧头、菜刀等,“带刀是怕如果动手,就用这些打对方。”刘伟说,他们坐一辆面包车过去的,到了工地他没下车,和司机坐在车里看车。
“你确实没有去现场吗?”公诉人问。
“我没去,一直到车上等。”刘伟说,后来一个胖仔跑过来要包扎,他才知道双方打起来了,然后他就跟着陈某等人一起走了,“但是我弟弟没回来。”刘伟说,他先是跑到房山,一两个月后离开北京,他并非害怕才跑,而是因为家里有事情需要处理,在贵州老家待了两三年。
公诉人问其为何改名,刘伟说他不是改名,而是用了他母亲给起的小名。
被告人弟弟:我哥拿双节棍去了现场
刘伟同伙陈某供述,事发当天中午,刘伟等人到工地找他,让他帮忙晚上去报复刘某,他答应了。当晚他看见刘伟等人往工地走,印象中每人手里都拿着东西,他们找到刘某,对方有三个人,他们冲上去打刘某,打了一会儿,一名拿铁锹的人从旁边过来,陈某拿刀把对方手砍伤了。
据刘伟的弟弟供述,事发当天,陈某拿着一把尖刀,他哥拿双节棍,打车去了案发现场。他们到工地看见小卖店出来两个人,一人拿着啤酒,一人拎着袋子。陈某和他哥就说是他俩打的人,“对方用啤酒瓶扔我们,我们用砖头扔他们,打了一会儿,围过一群人,我用铁管打了一个不认识的人,后来听见有人喊警察来了,我们就跑了,我看见地上躺着一个人,应该就是开始被我们这群人打的两个人之一。
对于弟弟说自己打人了,刘伟表示弟弟当时应该是没看清楚,他再次强调自己没有到现场打人,而是一直坐在车里等着。
据悉,刘某的4名同案犯陈某等人已经被判处十三年至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刘伟的同胞胎弟弟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截至记者发稿,庭审仍在继续。文/记者 洪雪
扫描本文章到手机浏览
扫描关注新时社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