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号船长黎细明被判囚8年。(图:香港《星岛日报》网站)
据香港《星岛日报》网站报道,2012年10月1日香港南丫海难造成39人死亡,肇事的港九小轮海泰号船长黎细明,去年2月被裁定39项误杀及1项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罪成,判囚8年。黎不服刑期过重上诉终审法院,4日遭驳回。
黎细明去年11月透过代表律师提出上诉,要求减刑至18个月,被上诉庭驳回,维持8年刑期。日前黎提出4项理据,再向上诉庭申请终审法院上诉许可证明书。上诉庭法官麦机智及麦伟德4日颁下判词,驳回所有理据,拒绝发出上诉许可证明书。
上诉人黎细明4日被囚车押送到庭听取裁决,服刑接近1年的他样子未见憔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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