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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亮节:反对派利用林荣基害港

  文|高亮节

  林荣基出售禁书到内地,并在内地被捕,理应如此。他暗示回港后国安部派人跟踪他,担忧在港的人身安全,但没有证据证明此事,岂非只属片面之辞?如今一些媒体及立法会议员纷纷出来声援,一些人可能发自真心,但是否有势力别有用心,刻意夸大事件,上纲上线,企图引起港人恐慌?

  一直以来,某些西方大国推崇民主、自由及人权为普世价值,让它们可站在道德高地干预他国内政,或为其他国家制造政治麻烦。它们一直疑忌中国的崛起,想利用颜色革命之便,削弱中国。

  九十年代初,内地曾形容两地关系为井水不犯河水,暗示港人勿企图向内地输出普世价值。如今林荣基事件,甚至有立法会议员在电视上明言,要帮忙结束一党专政,明显触犯了底线。值得注意的是,香港有一些势力专门以法律的灰色地带来挑战政府执法,教唆年轻人或示威人士如何踩界,如蒙着面示威,纵有违法行为,警方亦难起诉。又提供免费法律援助,为违法的示威者辩护。在法院门口,大状们往往为犯事者制造英雄形象,给人印象以为公民抗命可以不守法,不用负上法律责任,变相鼓励年轻人模仿他们参与非法活动。

  而且,滥用司法覆核程序,令许多关乎民生的工程,如房屋及交通等项目受到延误,建造费大升,造成严重的经济及社会损失,绝非社会之福。

  建制或亲中人士宜作出适当的应对措施,如组成律师团队专门处理相关法律事宜。固然各人利益及想法未必一致,团队中可能有人争取邀功、互相妒忌及搞分化等,需要时间磨合及寻找合适人选,但值得亲中方面认真考虑。

  专业的律师团队有以下功用:

  一,以法律观点还击民主派的攻击,洞悉及指出对方的踩界行为,并从法律角度提出修订建议。例如,最近有人提倡,把蒙着面示威列为非法行为,以保障社会安全。

  二,在法律上需保护敢言的建制中人。例如提供法律援助,免受反对派无理的攻击,否则谁敢仗义执言?

  三,以法律观点分析法官的判案。此处不是要挑战司法独立或干预法官判案,而是从另一个角度分析案件,看看是否有其他更适切的判法,哪些判法既能保障市民的示威权利,又能维护社会秩序?所提意见宜尽量客观全面。

  四,说明部分泛民或示威人士的所作所为,如何破坏法治。例如早前示威者撞破立法会的玻璃大门、占领马路行动、旺角示威者向警员掷砖等,乃百分百属刑事罪行,若犯法者无需付出任何代价,等同默许其行为。香港市民的眼睛是雪亮的,绝对不会支持鸠呜团的扰民行为。

  五,处理基本法的落实及执行问题。当年中英签署协议,为了双方都能接受,只写下大原则,但没有说明如何执行。过往不少事例证明,执行时有不同的演绎或方法,这方面需要专业团队处理,有关方面似乎十分关注。

  令人感到奇怪的是,很多反对派人士天天谈香港的核心价值,而法治乃是最重要的一环,何解现时却曲线破坏法治?建制中人宜因时制宜,以法护法。

  (资深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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