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杨柳
为求获得立法会参选机会,港独分子梁天琦不断以各种各样的谎言去掩饰自己的政治立场。昨日在选举主任要求其回覆的时限内,梁天琦又一次发挥其说谎本事,声称真诚地签署拥护基本法声明,又指自己不会推动港独云云。这种低劣的谎话,除了梁天琦自己,七百三十万香港人没有人会相信。梁天琦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港独分子,之所以冒起,靠的就是极端的港独立场。今日可用谎话去掩饰港独,明日更可以用谎言去行更危险的犯罪行为。可以说,反口覆舌、毫无原则、口蜜腹剑、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就是梁天琦的本质。然而,在法律面前,谎言毕竟是谎言,假的真不了,他的政治立场绝非谎言所能掩盖的,梁天琦终将被自己的谎言所埋葬。
今日是立法会选举提名期最后一日,选举主任早前要求新界东立法会参选人梁天琦,回覆是否仍会推动或主张港独。梁天琦在昨日的限期前回覆称答案是否(No)。梁某人指自己是真诚签署拥护基本法声明,并清楚了解确认书上指明的三条条文。不仅如此,为求增加自己的说服力,他称选举主任引用的fb专页LEUNG Tinkei Edward不是由他本人管理,他没有上载任何东西到专页。而7月23日已关闭旧的fb,其中包含一些语句与他现在的立场不一致,并开通一个新的fb专页,以及指示选举代理人更改网上的竞选广告资讯,云云。
以上短短数行字,基本上没有一句是真话。他用No去回应是否支持港独,根本就是一个狡诈的伎俩。而所谓的真诚拥护基本法,出自于他之口,更是毫无任何诚信的字句。然而,梁天琦固然可以删除facebook上的内容,可以声称对过去的言论不负责,但是,他过去在传媒面前所说的话,却是无法用谎言抹掉:
7月14日,《苹果日报》报道:梁天琦又指,即使签署声明也不代表他改变其政治理念,日后在选举论坛上被问港独取态,他会表明支持港独,若最后因此而被退选,自己愿意承担任何后果。
7月14日《明报》报道:梁天琦回覆本报查询时表示如果律师指需要签,他会签,但会坚持提出支持香港独立的立场。梁天琦强调我们的政治理念没有改变,依然是主张和支持香港独立,如果在选举论坛或议会内,就这议题发言时,我依然会是这样答。梁天琦说,愿意承受被剥夺参选资格,或剥夺当议员资格的后果。
7月20日《苹果日报》报道:梁天琦指,香港主权移交前欠缺自主意识,如今港人高呼独立,可说是纠正性分离,重返正轨。他指特区政府管治无方,中共亦肆意干预香港事务才会激起民愤,提倡香港独立是港人受基本法及人权公约保障的言论自由,而且距离中共承诺港人50年不变的2047年限期将至,港人追求政体根本性更替达到长治久安是合情合理合法合宪。
梁天琦已经公开声言:即使签了声明,也不改港独立场。这句话实际上已经否定了他昨日回覆选举主任的内容。更何况,若按法庭上逻辑,法官所考虑的并不只是一时的言论,而要全面审视其过去的立场。因此,梁天琦自以为做得很聪明、可以营造一种甘愿受辱的可怜形象,但是,这种伎俩骗骗无知港青也就算了,要想欺骗香港的成年人、欺骗选举主任、欺骗法律顾问、欺骗法官,根本就是痴人说梦。
港独言行已经严重违反了基本法以及香港本地的法律,不论梁天琦如何伪装,以何种口号去迷惑选民,但始终无法逃避法律的规限。事实上,连日来发生的港独种种荒谬言行,已经让香港市民对港独的祸害有了更清楚的认识,最终如果允许以港独为宗旨的组织登记注册,允许公然宣扬港独主张的人大行其道,允许他们把参与立法会选举变成一个大肆鼓吹港独言论、从事推动港独活动的过程,甚至允许这样的港独分子堂而皇之地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不仅严重违反一国两制、违反基本法、违反法治原则,更会将香港引向极端恶劣的方向,对香港七百万香港市民是最大的威胁。
立法会是在基本法授权下组成的,其所有权力均来自于基本法,而港独不论从何种角度而言,都是在对这一宪制秩序的严重破坏。港独分子意图迷惑公众、借参选去实现严重违法的政治目的,但在确认书面前,在法律面前已无所遁形。梁天琦等港独分子,可以继续说谎下去,但他们曾经做过的事、说过的话,又岂是说删除就删除?违法就是违法,绝不允许参选立会,既是民意更是法律的规限。
梁天琦可以掩饰自己内地出生的事实,可以欺骗公众自己的政治立场,也因谎言而起家,但是他却无法改变香港的现行法律,更无法改变香港市民的看法,终究他要被自己的谎言所埋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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