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社香港2月16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及新鸿基地产高层贪污案,上诉庭16日驳回4人的定罪上诉。
提出上诉的4人16日早上由囚车押送到高等法院听取判决。他们包括许仕仁、新地前联席主席郭炳江、新地前执行董事陈巨源及香港交易所前高级副总裁关雄生,4人上诉被驳回,但陈巨源上诉减刑获批,但总刑期维持6年不变。
许仕仁2014年12月因收受新地高层过千万港元款项,被裁定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串谋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等5项罪名成立,被判囚7年半。另外3名被告则分别被判囚5至6年。
郭炳江儿子郭基辉表示,对上诉结果感到失望,表明会上诉至终审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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