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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东:从基本法角度看“港独”问题本质

  图:1990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资料图片

  文|丘东

  自发生违法占中事件以来,香港有少数人开始公开宣扬港独主张,成立港独社团。发展至今,出现了主张港独的年轻人报名参选立法会,因违背香港是中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等原则,被政府选管会取消参选资格。从香港基本法的角度,应该如何看待港独问题?

  基本法限制港独可能性

  (一)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从来没有独立。香港基本法序言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基本法整体一部分,第一句开宗明义指出: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有史以来,香港就有中国人居住,香港历史博物馆中的出土陶瓷文物可以证明。特别是宋代以来,中央政府都有派驻官员管理和军队镇守,明清时期香港归属广东宝安县,九龙城寨就是最有力的证明。即使是一八四〇年鸦片战争后被英国占领,乃至抗日战争期间被日寇侵略,香港也没有出现过独立。

  一九九〇年四月,全国人大通过,国家主席颁布的香港基本法序言宣布,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并考虑到香港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国家决定,在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并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不在香港实行社会主义的制度和政策。中央政府从来不认为香港是独立的政治实体或殖民地,收回香港是废除不平等条约,恢复行使国家主权。在中英谈判并签署关于两国解决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中,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与后来基本法中所表述的法律观点完全一致。

  (二)香港基本法的规定不允许香港独立。基本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第二章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第十二条也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特别是第二十三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这些规定从根本上否定了港独的合法性。虽然香港特区政府至今没有根据基本法第二十三条内容自行立法,但其法律精神即任何国家都不会容许分裂国家的行为是毫无疑问的,中央政府反对藏独疆独和台独的立场是明确的,反对港独也不会例外。

  (三)香港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注定香港不可能独立。香港基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第十四条规定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防务。第七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境内的土地和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第十五条规定中央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任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第十七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此外,第十八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宣布战争状态或因香港特别行政区内发生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国家统一或安全的动乱而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中央人民政府可发布命令将有关全国性法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第一百零四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总之,基本法的一系列明确规定极大地限制了港独的生存空间和可能性。

  斗争实质是管治权之争

  (四)香港从无独立的客观条件。香港是个自然资源相对贫乏的地区,基本没有第一、第二产业,经济发展主要依靠第三产业。香港虽然也称为国际金融中心,当年海岛形的经济发展模式也算成功,但七百万港人衣食住行的物质资源基本上来自外地。副食品和饮用水更是依靠内地。中央政府自四九年以来就对香港实行长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政策,提供进出口资源大力支持香港作为中国对外开放南大门的发展。没有内地改革开放政策的实质支持,香港就不可能发展成为今天繁荣稳定的国际经贸重要都市。香港回归后就是中国的一个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经济城市。如果香港政治独立,就会失去依托内地的天然优势。港独非香港之福,香港政治要避免台湾化,不能以牺牲民众福祉换取少数政客的非优质民主。

  (五)港独的实质是香港政客民主拒共和部分香港青年人对国家认同感不足。香港九七回归前后都一直有不喜欢共产党执政的人和团体打着民主旗号反对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现在鼓吹港独的人实际上就是抗拒共产党执政的中央政府管治香港。反对港独的政治斗争就是香港管治权之争。香港立法机关应该以爱国爱港者为主体,不能让鼓吹港独的反对派骑劫,否则香港政坛将永无宁日,无论谁当行政长官都会施政为艰,行政主导和稳定繁荣就会沦为空话。

  (作者曾参与香港基本法起草工作,香港政协委员联会创会总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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