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8日,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快递了一封律师建议函。建议函表示,现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对重大贿赂犯罪的认定,与今年4月两高联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存在冲突。而该冲突的存在,会影响到律师会见权的行使。建议书希望最高检能够对《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相关条款作出修改。昨日,该建议函执笔人、律师霍子诗表示,由于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标准不一,让律师执业时感到困惑。采访中记者获悉,7月8日该律师建议函寄出后,最高检尚未对此作出回应。成都商报记者 张柄尧
扫描本文章到手机浏览
扫描关注新时社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