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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社评:建制仍居中流砥柱 议会功能不会改变

  新一届立法会选举尘埃落定,地区直选及功能界别共七十位议员已全部依法产生,合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任期由二○一六年十月一日开始,至二○二○年会期结束为止。

  本次选举,无论是参选人数、投票人数还是选情之激烈,堪称回归以来之最。本次选举,共有三百七十八万名登记选民,投票人数二百二十万,投票率达百分之五十八,人数及比率均为历届最高。

  而在七十人当选名单中,建制阵营共获得了四十一席,佔议席总数的六成,在议会中的主流地位保持未变,而获得十二个议席的民建联,继续成为立法会第一大党。

  建制阵营这一成绩的得来,绝非易事,值得珍惜、值得鼓励、值得高兴,更值得全港所有真正爱港建港的人士和市民继续给予支持,支持他们未来四年在议会中进一步发挥中流砥柱的作用,支持特区政府依法施政,维护繁荣稳定,顶住乱会歪风,力保正常运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及改善民生,为市民谋福祉。

  事实是,今年建制阵营的四十一席,是在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困难和复杂的环境下取得。反对派在李柱铭、陈方安生、《苹果日报》老闆黎智英及违法佔中发起人戴耀廷等人的操控下,临阵使出六人弃选的阴招,把票源重新集中在几个人身上,投票当日又再力推所谓雷动配票,不惜兔死狗烹,把多名老泛民、旧电池弃掉,令到他们要力捧的激进本土分子可以高票当选入局。这些变化,都令到建制阵营陷入苦战之中,但新老候选人团结一致、互相激励,终以多年务实工作和为港建港的实绩赢得了广大选民的信任,把宝贵一票投给他们,让爱港建港力量得以继续在议会中服务市民、建设特区。

  完全可以想像,未来四年立法会,如果没有了这一批顶住大局的建制力量,不要说特区政府无法施政,就是连最起码的议事规则和议会秩序也将无法保持。长毛等人拉布、点人头乱会,最少也还都是在议事规则范围之内,而一些激进本土分子,当选后已经扬言要在议会内推动一些明显违反议会职能的行动,把议会规则和议事规则视作无物,对经济、民生议题更不屑多提,如果届时议会内没有建制议员力挽狂澜、稳住局面,堂堂议事厅将会混乱到什么程度,实在难以想像。

  事实是,建制阵营能够在本次选举中保住四十一席,正是广大市民和选民意向的一种有力反映。广大选民和市民,对建制议员在议会中的表现也未必完全满意,但他们都深深知道,一旦议会中没有了建制力量,没有了敢于支持政府依法施政,顶住反对派的声音,议会将会比上届更乱,社会也只会变得比现在更多争拗和更糟。

  另一方面,一批初次参选的政坛新面孔和年轻人在这次选举中得到了议席,一些人的票数还相当可观。对这些立会新丁,人们不必急于下判语或予以质疑,他们到底都还年轻,应该给予磨炼的机会,但有一点是不能不作出提醒以至警示的,如果如他们之中一些人所言,进入议会的目的是要挑战一国两制、是要进一步阻挠特区政府依法施政,抗衡中央,那么,人们也就只能以一句蚍蜉撼树、螳臂当车来形容这种妄想和图谋。

  其中,如新当选的热普城成员郑松泰在电视访问中说,他进入议会后要全力推动全民公投和特区制宪,包括要把现在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手中的基本法释法权夺回交给特区终审法院。众所周知,制订宪法是国家行为,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辖下的一个地方特别行政区,又如何可以制宪、立宪?特区一切权力都是由中央依法授予,公投制宪不是形同玩泥沙吗?而且,一部基本法,是由全国人大通过及颁布实施的,其中第一百五十八条白纸黑字写明: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香港特区终审法院可以对属于香港自治范围内的条款自行作出解释,如此香港特区又如何可以从人大常委会手中夺回释法权?这不是痴人说梦,就只能说是欺骗选民了。

  所有新当选的立法会议员,包括激进本土成员,在进入议会之日首先必须宣誓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拥护基本法。香港特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中央是香港特区、是港人的中央;一个真正有识有为的特区议员,首先必须知道自己是一个中国人、知道特区不可以背离基本法这一最基本的事实,还要拿出真心实意,学习议会运作,了解经济、社会、民生,以及维护良好、有效的行政立法关系,监督和配合特区政府依法施政,这样,他们才会有可能在议会中取得市民信任,否则,四年光阴将只会是白费一场。

  (本文为新时社报社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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