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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会竞选过程的启示

  文|杨坚

  回顾过去一个多月的竞选过程,有三点值得重视的启示,前两点关于反对派政治团体和政治人物,最后一点关于香港选民(居民)。

  在一个多月激烈的竞选过程中,所有参选的政治团体、政治人物都以派发、寄发宣传品以及出席媒体举办的竞选论坛等形式,宣传各自的竞选政纲和口号,较具财力的还采取了宣传车巡游街道的方式。从中看到了他们所言和所思。于是,关于反对派政治团体、政治人物的两点启示是:应当如何发挥《基本法》所保障的言论自由?应当如何思考香港前途和命运?

  反对派整体劣质化

  《基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香港居民享有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组织和参加工会、罢工的权利和自由。

  在特区政府禁止若干港独分子参选第六届立法会前,《基本法》第二十七条被反对派及其支持者理解为鼓吹本土自决和港独都属于言论自由,应予保障。在若干港独分子失去参选资格,要求遏止港独的社会舆论日益高涨的背景下,以言论自由为港独辩护的声音明显减弱。但是,在言论自由保障下,另一个现象格外显眼,这就是:第六届立法会反对派候选人所发表的竞选政纲和口号之低劣,为历届立法会竞选之最。

  由于末代港督单方面推行一九九四年区议会和两个市政区的产生办法以及一九九五年立法局的产生办法,拆毁了九七前后香港立法机关直通车安排,一九九五年港英最后一届立法局的全体反对派议员在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二十四时亦即七月一日零时集体下车。于是,他们在一九九八年特区第一届立法会竞选时,以争取选民支持而进入特区立法机关为竞选口号。这一口号在政治目标上是对抗中央,在政治策略上则是抓住了当时香港政治焦点。

  二〇〇四年第三届、二〇〇八年第四届和二〇一二年第五届立法会竞选,反对派一以贯之以争取早日实现双普选为口号,目标和策略都明确。

  然而,今年第六届立法会竞选,反对派既无法要求重启政改,又无法宣传分离主义,于是,或者诉诸空洞叫唤,或者实施卑劣攻讦。

  竞选政纲和口号低劣,反映思想空虚和彷徨。就冒起于占中的本土激进分离势力而言,无论港独还是本土自决都是不可能实现的空想,无法提出具说服力和吸引力的论述。就传统泛民主派而言,民主党既不能与本土自决公开决裂,又无法提出关于本土的有力论述,结果是,原定第六届立法会投票日前公布立场书,只能作罢。公民党虽然在三月十五日就发表了创党十周年宣言《为香港而立:本土、自主、多元》,但在第六届立法会竞选过程中不敢提本土,也不敢提自主,而是强调其候选人当选后,如果面临特区政府重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本地立法程序,则将仿效二〇一〇年上半年五区总辞,变相公投以辞职引发变相公投来对抗。亦即是说,企图借助因应过往政治斗争的经验来应付当前政治斗争,岂不是自暴其短?

  面对反对派政治团体、政治人物在第六届立法会竞选过程中暴露的上述现象,香港选民(居民)做何选择?答案最终由九月四日投票结果提供。需要注意的是,在竞选过程中,香港社会表现冷淡。原因大致有三:

  选民对前途的迷茫

  一是竞选过程没有形成具吸引力的焦点。反对派原定以ABC(Anyone but CY Leung)即反对梁振英连任行政长官为焦点来争取民意支持,然而,特区政府禁止若干港独分子参选有效地转移了社会焦点,反对派无法如愿。另一方面,建制派政治团体、政治人物也没有提出一致的竞选政纲和口号。总之,缺乏类似前三届立法会竞选两大阵营围绕政制发展问题而展开针锋相对较量的氛围。

  二是一国两制与时俱进处于最为关键的历史转折点,而政治团体、政治人物却普遍缺乏引领香港实现这一转折的思想能力和政治能力。在建制派中,有的只是笼统表达香港必须打胜这一仗,有的将重点置于遏制反对派在下届立法会中拉布,这一些固然不可谓不重要,但是,或者较为抽象,或者不够完整、不够有力。

  三是香港的外部环境处于空前全面深刻而急剧的转变,香港居民(选民)普遍陷入沉思,而政治团体、政治人物也普遍表现得惘然。

  总之,第六届立法会竞选正值香港居民(选民)对前途和命运深感迷茫之际,政治团体、政治人物却普遍显得无能为力。

  (资深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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