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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香江:议员宣誓不可任性不允违法

  文|屠海鸣

  新一届立法会下周三开锣,七十位立法会选举当选人将进行宣誓,以正式成为立法会议员。有报道称反对派议员将采取各种方式破坏宣誓,并意图以此来否定一国两制。必须指出的是,宣誓是一项庄严的仪式,形式程式绝非可有可无、可长可短;誓词内容绝非可加可减、可错可漏;整个过程,更非议员表达个人政治立场甚至表演政治秀的场合,不是儿戏、不可任性、不允违法。无论是从特区行政法律的角度,还是从立法会议员在一国两制下的宪制地位的原则而言,七十位议员必须从履行基本法规定的角度,以及对全港市民负责的严肃态度,认真对待宣誓仪式,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方式、内容、完整、准确、不折不扣地进行。任何增添、减少誓词字句,故意错读漏读誓词等行为,都是绝不可接受的。

  就职宣誓是一项通行于世界各地的制度。依照法律法规法例,政府主要官员、议员、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在就职时必须宣誓;拒绝依法宣誓人士,将会丧失就任资格。宣誓时必须按照指定的誓词宣誓。香港回归祖国近二十年来,就职宣誓的仪式与内容,早已广为告之,深入民心。然而,近年来,反对派不断试图挑战这一制度,本届立会选举结束后,一些极端激进的当选者,更是放言将采取一切方式去回避原有誓词、宣示自己立场。这不仅是对法律的漠视,对选民的藐视,更是对《基本法》的无视。

  严肃仪式岂能儿戏

  既然是宣誓,就意味着这是一种誓言,不是政客信口开河的政治陈述,不是街头巷尾的民间小调,更不是广场论坛的喊骂口号。实际上,世界各地尤其是法制完备的国家、地区、城市,对宣誓的要求极为严格。如若出现与誓词内容、秩序、方式不一致的地方,无一例外都需要推翻重来。以反对派最推崇的美国为例,2009年奥巴马宣誓忠实地(faithfully)履行美国总统职权时,把忠实一词讲错了顺序,致使他要两度宣誓。对于这种两次宣誓的做法,当时的白宫法律顾问克莱格指出:宪法有明文规定总统誓词。由于先前宣誓时有一个字讲的顺序不对(即忠实(faithfully)从句子前面放到了后面),为求极其谨慎,首席大法官罗伯兹再度主持了一次宣誓仪式。

  连誓词内容的秩序不一致都要作出重新宣誓,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就职宣誓是极其严肃的仪式,需要符合严格的法律要求,更不能出现任何差错。然而,香港的反对派提出种种可笑的宣誓模式,一时要叫口号,一时又要放摆设,一时又以断句的方式宣读等等,在他们眼中,宣誓就等同于儿戏。然而,若连反对派视为民主之母的美国亦如此严格规定,为什么换到香港立法会的宣誓却会如此儿戏?反对派口中所追求的民主,到底是怎样的一种民主?如果连宣誓都不予认真对待和尊重,还奢望他们能为香港市民带来什么样的福祉?必须提醒和规劝。

  庄严场合哪能任性

  就职宣誓不仅是严肃的仪式,进行宣誓之处,亦往往是庄严的场合,各个国家、地区、城市对宣誓的方式、场地都有严格的规定。以英国为例,其新任首相的宣誓,具有极强的仪式感,先是由首相单腿下跪,其后英女王说道:作为你的君主,我任命你为首相,并以我的名义组成政府;随后,新任首相回答是的,女王伸出右手,新任首相亲吻女王的手。任命仪式至此结束。这一宣誓的场合,庄严肃穆、神圣无比,绝不可能出现乱喊乱叫的场面、或者乱动乱舞的场景。而以我国为例,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草案。决定草案提出了65个字的誓词,适用于所有宣誓人员。不仅如此,还专门规定了宪法宣誓规范法器,分别由宪法宣誓领誓法台、宪法宣誓法台、宪法宣誓领誓法台脚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共同构成。

  对宣誓的方式、场合、仪规作出严格的规定,都是在显示宣誓本身的重要性,绝非能任由宣誓者随心所欲、任意为之,完全不是议员想怎么样就可以怎么样的。还是看英国议会,即便是如工党议员TonyBanks和DennisSkinner,虽然有一些个别或特别的举动,但整体而言,英国议会绝不会允许肆意更改、错读誓言的情况存在。香港的反对派议员,如果一意孤行执意要以自己的方式去宣誓,例如在宣誓时穿上诸如包含本土、港独等字眼的衣物装饰,手上拿着雨伞、示威板等杂物,不仅是对宣誓本身的不尊重,更是严重违反基本法所规定的宪制秩序。必须阻止和重申。

  法律明确不能违反

  除了政治意义上的要求外,对于特区立法会议员而言,按要求宣誓更意味着对现有法律的遵守。据特区立法会议事规则,议员就职必须宣誓,如有人拒绝或忽略作出有关誓言,已就任者必须离任,未就任者则须被取消其就任资格。而宣誓的内容以及监誓人、方式等,亦在《宣誓及声明条例》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如果违反上述法例的要求,议员将面临失去资格的危险,拒绝或忽略作出该项誓言─(a)该人若已就任,则必须离任,及(b)该人若未就任,则须被取消其就任资格。基本法第79亦规定:议员如行为不检或违反誓言而经立法会出席会议的议员三分之二通过谴责,即告丧失议员资格。这些规定都说明,立法会选举当选者如不按要求进行宣誓,将不能成为正式议员。

  如果反对派议员,尤其是六名本土激进势力,如果试图以:额外增加誓言内容;不完整读完宣誓内容;用分句以及语音轻重的方式模糊宣誓字眼;身穿有政治口号的衣服装饰;在宣誓前后作出政治宣泄的举动;拒绝签署宣誓声明;以中英文以外的语言加插誓词等等,将可能由此产生严重的法律后果,轻则需要重新宣誓,重则会成为特区成立以来首位或者首批因宣誓问题而失去资格的议员。这些严重后果,反对派不可能不知道;如果执意破坏宣誓,无异于在践踏香港的法治、践踏香港的民意、践踏特区立法会。必须强调和警告。

  总而言之,七十位立法会选举的当选者,不论是从尊重民意的角度,还是从遵守法例、遵守基本法的角度,或者从自己是履行议员职责的角度,都应当以诚实的态度,以端正的精神,以严肃的仪态,不折不扣地完成宣誓仪式。市民不希望看到任何挑战法律法规、破坏议会制度、有损香港国际形象的事件发生。反对派议员应当好自为之,宣誓场合儿戏、任性甚至是违法的做法,绝不允许、绝无可能、绝对禁止!

  (作者为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常务副会长、上海市政协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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