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关昭
连日来,各方人士和市民都在关注梁颂恒和游蕙祯的发独誓事件,纷纷予以声讨和谴责;但是,与此同时,另一宗同样情节恶劣的事件却未有受到应有的注意,值得提出及予以追究。
就在上周三立法会会上,主席梁君彦容许梁游二人重誓,三十九位建制派议员在关键时刻齐齐起身离座,离开议事厅,制造流会,以阻止二人重誓。
然而,就在这一严肃时刻,还留在议事厅内的新当选议员、热血公民的郑松泰,却乘建制议员都不在场之际,走到他们的座位上,把摆放在枱头的国旗和区旗都拔出再倒插回去。
事实摆在眼前,梁颂恒、游蕙祯以恶言辱国,正面临不予重誓及失去就任资格,这个郑松泰,却在同一时间干出颠倒国旗区旗的恶行,且是在建制派议员不在座的时候,以迹近小偷盗窃的行径而作出,试问此种恶行又是否可以容许和不被追究?
一句支那,固然伤及全体国人、华人之心,同时丧格辱国,但将国旗倒插,何尝又不是伤害国人自尊、感情和辱国的行为?一面国旗,是国家主权和人民的象征,更是历史上无数先烈用生命和鲜血所换来,是否可以容许任何人将之随意倒插、肆意亵渎?
更何况,根据基本法只有数条全国性法律适用于香港及在港实施,其中第一条就是《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
这一条国旗法,是全国性法律,也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回归以来长毛和棺材佬古思尧等人即曾因焚烧、涂污等侮辱国旗区旗的行为而被定罪和判处入狱。
眼前,郑松泰身为特区立法机关一员,竟敢在议事厅内侮辱国旗区旗,立会主席和建制派议员必须对之作出追究,当局必须予以正视和依法严惩,不能轻轻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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