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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社评:就职宣誓“玩嘢”将会“长期候任”

  新一届立法会四年会期明(星期三)日正式开启,七十位候任议员踏入议事堂要做的头一件事,就是依法宣誓就职。对全体候任议员来说,这是一个庄严的时刻,更是一个体现法治与承担的时刻,全港市民也都在关注着这一刻的到来。

  按照《基本法》第一〇四条规定,立法会议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基本法》和《宣誓及声明条例》的规定,宣誓是立法会议员正式就职、开始工作的必经法定程序。没有依法严格、庄严、完整完成宣誓的议员,法律上就没有正式就职。在普通法之下,宣誓更是非常庄严的事情,容不得半点弄虚作假,否则不仅不能就任议员,甚至可能涉嫌犯罪。美国总统奥巴马二〇〇九年宣誓就职时因为口误,还专门重新宣誓一次才能就任,就是很好的例证。

  这段时间,部分候任议员对外表示,不排除宣誓时发挥想像力加料。据消息透露,青年新政的两位候任议员打算采用一人台上宣誓、一人同时台下喊叫包含港独意思的口号诸如终结基本法、效忠香港民族,以唱双簧的方式将他们的港独主张带进宣誓仪式。有的候任议员准备一边读誓词,一边用手指着看台上支持者高举的有香港独立字眼的牌子,把人们的注意力吸引到这个牌子上。据说还有些议员准备集体搞事,举着黄伞绕场一周,大吵大闹,霸占主席台,让宣誓无法进行下去,等等,不一而足。

  如果个别新当选议员以这样的方式来完成自己在立法会的处女秀,怎能认定他们已依法完成了庄严的宣誓?他们难道就这样以严重违法、公然蔑视法治的方式开始他们的议员生涯?法治(rule ofl aw)首先要有好的立法,这些视法律如儿戏的议员为市民立法,让他们的选民情何以堪,如何遵守、信服他们制定的法律?专门立法的议员大人从第一天开始就带头违法,玩弄法律,又让公众如何对香港核心价值──法治继续抱有信心?到底谁在破坏香港的核心价值?

  从立法会议事规则看,如果候任议员在宣誓环节搞嘢,似乎无王管。这与议事规则是为君子而非小人而立有关系。如果有些候任议员因此而有恃无恐,那将是大错特错。负责监誓的立法会秘书有法定权力要求候任议员必须忠实、庄严、完整地宣读誓词,其他任何议员和观众不得干扰。如果这位议员不听监誓人的指引,监誓人应该宣布他的宣誓没有完成,或者拒绝为他监誓,并把这位候任议员没有完成宣誓的情况报告给新的立法会主席。如果候任议员将事情玩大,搞得立法会主席也无法收拾,这位议员长期完不成宣誓,那就只能长期候任,无法正式就任议员职务。

  如果出现这种情况,诉诸司法在所难免,那就让法庭裁决孰是孰非,政府也只能备战迎战,将官司打到底。如果仍然无法判断一个宣誓是否符合基本法第一〇四条,人大释法就是唯一的最终选择。任何人不要低估七百万香港市民的智慧,更不要低估中央坚决排独的决心和信心,中央绝对不会坐视港独进入任何政权和法定机构包括中小学。这不是高度自治的问题,不是对特区的干预,而是直接涉及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最高、最重要的宪制问题,中央完全有权有责来处理,特区政府包括立法会也有宪制责任予以配合。

  必须指出的是,既然依法宣誓是议员就职的必经法定程序,这说明一个人即便当选了议员,只要他没有完成法定宣誓,在法律上就没有上任,因此也就不得参加后边选举立法会主席的会议,不能参加立法会所有其他会议,不得开始议员工作,不得行使议员的一切权力,不得享有议员的一切待遇包括使用办公设施。

  奉劝明天准备利用宣誓场合搞嘢的少数议员,不要把自己的聪明才智用在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上,不要耍小聪明,掩耳盗铃,做那些此地无银三百两之低级粗俗的表演,浪费社会资源,侮辱公众智慧。香港有太多严峻的问题而要这些尊贵的议员研究处理,如果真有本事,请拿出解决香港房屋问题、经济问题、教育问题的好政策!全体市民对这届立法会寄予很高的期待。闹事不是本事,破坏不是本事,能解决问题才是本事。特别是有些年轻议员对社会还没有任何贡献,无寸功可言就当选议员,更应该谨言慎行,即使不给社会做什么贡献,也不要带来太多麻烦,拖累香港,让全体市民为你们不负责的行为继续埋单。选民选举你们当议员,绝对不是为了让你们天天搞事、搞破坏,总是要做些对市民、对社会有益的正经事情。当然如果有人一意孤行,执意破坏,无论中央政府或者特区政府都只能奉陪到底。市民拭目以待。

本文为新时社报社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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