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自香港《明报》
据香港《明报》报道,已故歌手梅艳芳的母亲覃美金(梅妈),为与梅艳芳生前立下的基金争夺梅逾亿元遗产,不惜斥巨资打官司,最终梅妈被判败诉,更因拖欠律师费于2012年被颁令破产。
梅妈昨到高院,向破产信托人申请取回每月全数逾10万元(港元,下同)的生活费,称现时每月只有3万元“捱得好辛苦”。但法官陈江耀直斥,“香港几百万人辛苦过你”,令她乖乖捱到下月底破产令届满后,便可以每月获10多万元。
梅妈昨到高院要求破产受托人日后一次过、或发放逾10万元的生活费给她,声称个个月3万元,好辛苦。法官陈江耀反驳,“个个月3万元都辛苦,香港几百万人辛苦过你”。
陈法官提醒梅妈,她的破产令将于今年4月25日届满,指梅妈多等待两个月便可每个月获得10多万元生活费,破产受托人届时将会自动“失踪”,梅妈将不再受制于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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