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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社评:人大释法特区行政立法司法都须遵从

  全国人大常委会昨日开始审议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草案。图片来源:中新社

  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启动释法程序,昨日法工委副主任张荣顺在会议上作了解释草案的说明。而在分组讨论时,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港独挑战基本法及一国两制的原则底线,绝不能坐视不管;释法与法律有同等效力,行政、立法及司法机关都必须遵从。

  过去一段时间,港独分子乃至一些反对派政客打着所谓的维护司法独立旗号,不断散播诸如人大无权释法、人大不应释法等混淆视听的观点,甚至煽动特区法院可以不予执行的谬论,意图歪曲、否定人大常委会的释法权。

  但人大昨日会议传递出强烈的信息,遏制港独已经成为包括港人在内的全国人民的高度共识,释法不仅合宪合法更是必要、必然的结果,特区内部不论是此事的肇因立法会,还是包括法院在内的各司法机构,都没有任何拒绝或规避的理由,必须百分之百地执行,无任何讲价钱余地。

  一个最基本的一国两制宪制观念必须再一次予以重申。不论是从国家宪法层面还是从基本法角度,人大释法都具有无可争议的权力和地位。首先,人大释法权力是来自于宪法的授权;其次,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明确规定本法的最终解释权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人大释法可根据需要行使,无需等待特区提请;再次,特区终审法院已多次强调人大常委会的释法权是全面而不受限制的;最后,回归近二十年来已经进行了四次释法,每一次都得到遵从。

  因此,不论最终释法结果为何,其内容本身与基本法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将成为特区法律的一部分,违反人大释法就等同违反法律,需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必须指出,此次释法所要阐明三大内容:明确依法宣誓的具体含义、规定不依法宣誓的表现形式及其后果、明确监誓人的权力和责任等,并非只针对某一人或某一案例,而是从更高的层面对港独作出限制。尽管是从法律层面出发,要解决法律上的问题,但却同时是有利澄清香港社会的模糊认识,维护基本法权威,对促进香港大局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事实是,近年来香港出现的港独思潮,已经到了极其危险的地步。港独分子放肆侮辱国家及民族,公然挑战基本法,阻碍特区政府机构正常运作,破坏香港法治,冲击一国两制原则底线,对国家主权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对特区的发展以及七百万市民的福祉构成严峻挑战,若这种现象持续下去必然损害香港人切身利益和国家发展利益。

  越早对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作出清楚的解释,也就越早能遏止港独在香港的肆虐;立法会得以尽早运作,法院得以厘清法律困惑,社会得以重回安宁祥和的发展轨道,有百利而无一害。特区的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全面不折不扣遵行,既是法律的要求,更是七百万市民的共同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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