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方靖之
反对派近日针对人大释法的行动,目的显而易见,就是要将这场反港独之争转移视线,变成释法之争。然而,经过之前四次释法,所谓争议基本上已经解决了,并不存在所谓法律争议。人大释法目的,就是反港独、捍卫基本法。反对派反对释法,意味他们与港独沆瀣一气。
事实上,褫夺梁颂恆、游蕙祯议员资格的争议,最终还是要靠人大释法解决问题。人大在司法覆核裁决前作出释法最符合香港利益:一是法庭的判决具有不确定性。二是司法诉讼旷日持久,败方很大可能会一直上诉,宣誓风波将难以止息。人大释法一锤定音,可以及早止息政争,让立法会重返正轨。三是港独分子企图将立法会变成播毒平台,是香港难以承受的痛,中央该出手时就要出手。遏止港独关系国家主权、关系基本法的正确执行及一国两制的落实,人大及早释法不仅是形势需要,更是必须履行的宪制责任。
这场宣誓风波的核心,不单在于梁游篡改誓词,甚至以粗言秽语侮辱国家民族,公然展示港独标语,违反了《宣誓及声明条例》,更牵涉是否全面贯彻落实一国两制和遵守基本法等大是大非问题,这并非法庭所能解决。人大释法的最大目的,就是遏止港独,明确港独分子不能成为议员,是维护香港繁荣稳定,避免社会震盪的必要之举。
反对派企图炒作所谓释法争议,根本是捉错用神。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明确指出: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9年特区终审法院就有关居港权案的判词中更写明:全国人大常委会拥有对基本法的主动解释权,且其解释权是全面而不受限制的。说明人大释法并不存在法律争议。
不能否认,一些人对人大释法存在疑虑。然而,回归以来人大常委会只曾四次释法,分别就香港永久性居民在香港以外所生中国籍子女等的居留权问题、行政长官产生办法和立法会产生办法修改的法律程序问题、补选产生的行政长官的任期问题和国家豁免原则等问题,对基本法及其附件的有关条款作出解释,反映人大释法是极为谨慎和克制,只会在关系到香港利益的情况下才会作出释法。这次人大针对宣誓争议释法,出发点是为了香港的利益和长治久安着想,是为了反港独,这个立场与广大市民是一致的,得到主流民意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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