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经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被告人吴志强有期徒刑三年。
2011年,吴志强从部队转业后成为永定区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的干部,后被提拔为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兼一中队中队长。一些请求关照的矿主经常送上礼物,“交流感情”。几年来,吴志强怠于职守,先后5次接到当地镇政府、2次接到省煤电公司当地分公司关于某无证矿硐有非法生产或侵入国有源丰煤矿证界的报告仍置之不理,默许无证矿硐制造硐口已封填的假象,瞒报、谎报检查结果,致使无证矿硐非法生产长期处于失管状态,最终导致源丰矿难发生,造成9人死亡的严重后果。2016年1月吴志强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蔡金长 李庆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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