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定淮
特首梁振英近日宣布不谋求连任,香港有人猜七猜八,议论纷纷,最后得出所谓结论:北京对港政策不会有大变动。在笔者看来,这是可笑的举动。因为一国两制政策作为一项基本国策是不可轻易变,也是没有必要变。但这种现象表明,在回归已近20年的香港社会仍然存在着用随意政治眼光看待中央决策,并对此抱有极大不信任的情况。
在外界看来,似乎香港成为直辖于中央的特别行政区后政治问题不断:时而有人游行示威,反对这,贊成那;时而有人在媒体上嬉笑怒骂,对内地发生的事指指点点;时而有人运用法治程式干扰对香港有利的政府事项的实施;时而有人怨天怨地,总有一肚子不满。其实,这是一国两制下香港社会常态。而这种常态所反映出的是中央对实行一国两制政策的真诚、执著和高度包容。
笔者认定香港社会中呈现出来的所谓纷繁杂乱的表象是一国两制下香港社会的常态,是基于一国两制政策对香港居民生活方式的保护以及香港社会的高度自由特性而得出的一种判断。在这样一种自由社会中,居民的言行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都是受到保护的。正因此,对于香港社会出现的一些政治问题往往以是否合法的议题而展开。这又说明了香港法治社会的特徵,而社会自由是与法治相对应。
香港回归后,中央是确定要在香港发展民主政治的。香港的民主政治如何发展?其原则明确地载入了宪制性法律档─基本法之中。从逻辑上讲,只要按照基本法所规定的原则来推动,香港民主政治发展是不应该存在问题,只可惜这种发展受到了香港社会那些不懂政治者或用阴谋论眼光打量中央的苦口婆心的人士的干扰,进而使这种本来可以往前走一步的政改遭受了挫折。
香港回归近20年,的确出现诸多政治问题,而这些问题在2003年前是以隐性方式存在,之后随着23条立法受挫而逐步经歷一个从隐性走向公开的过程。其中,既有香港居民的国民身份认同问题,也有对香港民主政治发展的方式和步骤问题;既有意识形态的价值观的认识差异问题。也有中央和香港特区之间的关系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笔者认为,只要在一国两制政治框架内,不持对抗立场,是可以通过理性协商,探讨来加以解决的,但香港的反对势力选择了对抗。
纵观香港政治生态变化的过程,笔者发现这样一种现象,即,香港社会对中央和国家主体政治制度不满的人总是用两地意识形态价值观的差异来干扰中央与香港这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区域之间关系,而这种做法在香港社会对中国的执政党─中共存在着歷史成见和现实偏见的现实情况下还是有一定市场。针对这种情况,笔者曾于2014年12月11日在香港会展中心的香港大讲堂所发表的演讲中明确提出,香港社会应当放弃三个臆断,即盲目的制度傲慢论、先入为主的中央不想在香港发展民主政治论和所谓的中央政治道德愧疚论。这三种论调都是香港社会中一部分人用意识形态差异干扰中央与特区关系的表现。
一国两制的政治逻辑是在坚持一个国家的前提下,中央对香港实行与其对内地地方区域治理有重大差异的治理方式。其中规范政治─法治是主要手段,而政治手段光谱中具有随意性的内容被压缩到最低限度。在香港是一个成熟的法治社会,而内地是一个正在走向法治的社会的现实条件下,其对于香港的治理主要依据基本法来实现。而香港的反对势力在中央可以强调法治依法治港的情况下,却玩起了泛政治的手腕─用意识形态差异干扰中央和特区之间的政治关系。每当中央需要运用主权属性的权力时,他们就用强权体制的打压做标籤在香港社会做出抗争性煽动。这种用意识形态作标籤的做法可以在香港回归后发生的重大事件中处处找到痕迹。
如关于23条立法问题,他们就以维护港人自由为由予以拒绝。针对这种情况笔者不得不问,维护香港社会自由特性固然重要,但维护国家安全利益就不重要吗?如果香港社会在这一立法受挫情况下,积极不停顿地探讨如何做到既能维护国家安全利益,又能保持香港自由特性,那也能说明香港社会愿意承担对国家的基本政治责任,但香港社会似乎不愿做出这种举动,这就是问题所在。
再如,香港的政治发展问题涉及香港前途,也涉及国家重大利益,作为主权代表者的中央是具有毋庸置疑的主导权,但香港社会发生了佔中运动,这是一种什么举动呢?当然是一种严重的对抗性行为。这场运动的发起者就是运用先入为主的中央不想在香港发展民主政治论和所谓的中央政治道德愧疚论等意识形态话语做出鼓动。
香港的反对势力运用意识形态差异来干扰中央和特区之间的关系的本质是试图混淆香港与中央之间的从属政治关系。所以当中央发表白皮书,指出一国两制中一国是两制的基础时,反对势力的人物就说一国两制收紧了。请香港社会理性思考一下,如果不是为了国家统一,还有必要对香港实行两制吗?
一国两制是强调两种制度的意识形态相互包容的,以香港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来攻击国家主体的主导意识形态是违反一国两制精神的行为。港独意识不属于不同制度的意识形态的争论问题。它是对中华民族政治统一意志的挑战。对于香港普通市民而言,港独话题应当成为一种自觉的政治禁忌,而对于香港政治体制内的人而言,其主张港独,就应当依法清理。
(作者为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教授、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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