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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女子“虚构合同”诈骗220余万元中药材案告破

  中新网兰州9月5日电 (王成军)2014年7月21日,伪装成甘肃某药堂药业有限公司采购员马某某,以收购中药为由,与林某签订了中药材买卖合同。林某按合同约定,销售给马某某名贵中药材党参46224千克、黄芪54130千克,价值共计2211788元。收货后,马某某以公司领导不在或开不出发票为由拒不支付货款,且关闭手机不知去向。

  9月5日,兰州市公安局七里河分局披露,该局于近日抓获犯罪嫌疑人马某某,这起虚构合同诈骗中药材大案告破。

  甘肃是全国药材主产地之一,全省药材品种在1500种以上。据统计,全省药材种植面积占全国种植面积的20%,居全国药材种植前列。其中,当归产量占全国的95%,党参产量占全国的60%,黄(红)芪产量占全国的50%,大黄产量占全国的60%。

  警方透露,受害人林某发现受骗后,遂以合同纠纷向七里河区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在审查过程中发现该案涉嫌诈骗,遂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在抓获犯罪嫌疑人马某某期间,警方先后赴甘肃靖远县、陇西县、甘南等地调查取证,并获悉马某某在渭源县活动线索。

  近日,办案民警前往渭源县将马某某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女,汉族,53岁,兰州市七里河区人)对其虚构甘肃某药堂药业有限公司名称,伪造公章,与受害人签订虚假的买卖合同,诈骗受害人林某中药财共计价值2211788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已被依法执行逮捕,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警方提示: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一些人物欲膨胀,喜欢钻法律空子、打擦边球,自认为智商“高”,从事一些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又心存侥幸、企图利用法律疏漏逃避打击,却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马某某作茧自缚,最终锒铛入狱,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惩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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