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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你仓”安全大于经营

  文|关昭

  特区政府昨日举行跨部门简报会,会上消防处、屋宇署、地政总署和劳工处代表汇报各部门就迷你仓的巡查及跟进工作的最新情况。

  至十一月底已完成全港工业大厦的普查工作,共发现全港有八百八十五间迷你仓。消防处已完成巡查当中七百五十六间迷你仓,共涉及二百八十八幢楼宇。

  行动中,已向二百五十七间发现有违规事项的迷你仓负责人发出共一千二百多张消除火警危险通知书,其中五十张已获遵办。

  毫无疑问,从有关数字看来,情况是未能令人满意及不能不引以为忧的,年初发生的时昌迷你仓四级大火,夺去两位消防员的宝贵生命,也造成了重大财物损失,并由此响起了迷你仓防火隐患的警号,情况是令人未能忘怀的。

  从昨日消防、屋宇署发布的联合巡查报告看来,有两方面的情况是值得注意及必须予以解决的。

  首先是大量迷你仓的存在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些迷你仓亦已经成了不少市民生活上的必要设施之一,本港寸金尺土、住房面积越建越小,如此迷你屋容纳不下,就只有求助于迷你仓。一旦迷你仓无法生存、大批倒闭,对居民生活是有影响的。

  其二则是大量迷你仓的消防安全确是一个大问题。事实是既云迷你,自然就是寸土必争,楼内每一寸空间都被用尽,小房间星罗棋布,通道狭窄,一旦祝融光顾,确实是难以扑救、后果堪虞的。

  因此,面对此种两难局面,首先应该肯定的是消防安全大于一切,经营者不能以任何营运上的方便或者需要为理由而反对收紧防火要求;但在现实环境下,有关部门也不妨按部就班,分阶段执行,让迷你仓经营者有逐步改良、完善消防设施的机会,而不是一刀切立即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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