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丰县15日发生致8人死亡、60余人受伤的爆炸事件,经公安机关认定,这是一起刑事案件。警方的发布消息称,爆炸案系22岁的徐州市泉山区人许某某用自制爆炸装置所为,其已当场被炸身亡。
警方还透露,许某某因植物神经功能失调从一所学校休学后,在案发地附近租住打工,其租住房墙上多处留有死亡灭绝等字迹。
这起爆炸行凶案令人发指。许某某为何要报复社会,尚需进一步调查,但无论他出于什么原因仇恨社会,如此作恶都不能被原谅。社会道义只会严厉谴责、唾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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