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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社评:林郑人气上升 政纲一枝独秀

  特首候选人林郑月娥,昨日出席“港区妇联代表联谊会”举办的交流会,作为三位候选人中唯一一位女性,亦极有可能令到特区出现首位女特首,林郑在会上受到姐妹们的热情欢迎,乃是意料中事。

  然而,在林郑的“人气”上升声中,有人却提出,林郑递交的五百八十张提名票中,来自三百二十多名“泛民”选委的一张也没有,说明她并没有得到广泛的支持,也没有做好“泛民”的工作;另一位由“泛民”保送入闸的参选人曾俊华更“得意洋洋”的说,只得到建制支持的特首,未来将难以做好管治工作,云云。

  事实果是如此吗?答案是不。

  事实是,林郑并未获得“泛民”提名票,原因何在,要回答这个问题的,不是林郑、而是“泛民”选委。作为一位选举委员,由界别选民推举或选举产生,他们的首要或唯一责任,是要为香港选出一位能为中央信任、港人拥护且有良好管治能力的特首,而不是借特首选举的机会,利用自己手中的提名票去达到某种政治图谋和目的。而此次“泛民”选委,以政治取向来“划线”,甚至提出了以推翻人大“八.三一”决定、不为二十三条立法、撤销对刘小丽等四名违法拒誓议员的司法覆核为条件,要挟参选人答允这些条件,才会把提名票送上。本来庄严的特首选举,被他们扭曲成了一场丑恶的“魔鬼交易”。

  对此,林郑本人昨日在回答这一“质疑”时表示,按照基本法,一千二百名选委由四大界别组成,她的提名票广泛来自各个界别;至于“泛民”选委,为尊重他们的“提名策略”,故而未有作出争取。

  这一回应,是实事求是和有智慧的。未获“泛民”提名票,责不在林郑,而且恰好相反,如果林郑也像另两位参选人那样,但求“入闸”,不惜以原则和立场作交易,那么,就算拿到三百张“泛民”选委提名票,也绝非光彩和值得自豪的事。作为下届特首,弥补社会裂缝、重建融和关系,当然是管治工作的要点之一,但是,如“泛民”选委般以重启政改和二十三条立法来作为提名条件,却是本末倒置和居心叵测的。

  正如林郑月娥在多次回答有关问题时所指出,在社会氛围未见改善、客观条件也尚未具备之际,重启政改和为二十三条立法,只会是重新挑起政治争拗和加剧分化对立而已。眼前特区,如何找到经济新起点,更好融入国家“十三五”规划和“一带一路”战略发展,如何推动创科和创新产业发展,为年轻人带来梦想和出路,以及开拓土地来源、放宽居屋市场、增加“上车”机会等等,都有大量实际工作需要特区政府带领全社会共同努力去逐一实现,这才是特区社会当务之急而非政改和二十三条立法。林郑月娥提出的政纲捨政治争拗而重经济民生,正是务实有为和负责任的表现,未得“泛民”提名完全无损其参选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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