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张璐瑶 通讯员 邹帮 张毅涛
各位街坊要擦亮眼了!近日,广州警方打掉一个非法集资团伙,该团伙号称掌握沉香树人工结香技术,并以境外公司和跨国集团作为背景(实质是境外个人注册的私人公司),打着“振兴中华沉香伟业,打造完美沉香王国”和“高持续性发展的沉香投资管理计划”的口号,以价格昂贵的沉香产品作为噱头,吸引了不少人的眼球,最终骗得1600多名街坊非法集资4.5亿元。
A以发展沉香事业为名 老外非法吸存4.5亿
近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飓风2016”专项行动中,联合荔湾区公安分局,在芳村大道开展抓捕和清查行动,打掉了一个以投资沉香产品为诱饵进行非法集资的团伙,先后抓获涉案人员7人,其中外籍人员5人,查扣涉案电脑主机及财物账册、宣传资料等。
经查,TAN×HING(外籍人,中文名陈某勋)伙同HOH×LIM(外籍人,中文名何某宁)等人,于2011年10月份进入中国,先后在广州注册成立“赢××控股有限公司广州代表处”和赢××(广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向公众宣传其掌握了沉香树人工结香技术,以在中国发展沉香事业为名,许以高额回报,年利率最高达48%,共计非法吸收约1600名群众约4.5亿元。
B号称掌握人工结香技术 设计丰厚“回报”吸引客户
什么是沉香树人工结香技术?陈某勋团伙如何经营?公司的盈利能否支付投资者如此高昂的利息?公安机关展开了抽丝剥茧的调查。
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陈某勋供述,2011年,他结识了一个自称懂得沉香树人工结香技术的境外男子,并于2014年在海南某地试验人工结香成功(并未有证据证明其成功结香)。随即与海南某地树农达成口头协议,交纳少量定金,由树农种植约2000棵沉香树,对外宣称是公司的种植基地,搭建一个简易工棚作为沉香油提炼工厂。然后通过在广州成立的公司设计投资方案,通过网站、媒体、组织旅游、参加投资推广会等方式组建报单中心(团队),公开以“赢××国际集团”(经查“赢××国际集团”是陈×勋在境外注册的个人独资公司)名义与投资客户签订投资合同,大肆敛财。
配以子虚乌有的沉香树人工结香技术,该公司总投资不过几十万元,却吸收了4.5亿元之巨的资金,吸引投资人的并不仅仅是沉香树和沉香产品投资前景,该公司设计的一整套“回报”丰厚、类似传销组织的架构,让诸多投资者深陷其中。
C投资315万,年赚150多万? 别傻了!团伙资金链已断!
办案民警介绍,该公司的投资方案中规定:
投资沉香产品从铜级预存10500元至特金级预存315000元共5个级别,期限1年至3年,期满返还本金,每月获取投资本金1.8%至2.6%不等的回报(年利率约22%—32%)。
投资种植沉香树从起步84万元到315万元也分5个级别,期限也为3年,到期返还100%本金,每月获取投资本金最高4%(年利率48%)的回报。按照最高投资标准,客户每投资315万,一年就能赚150多万。
此外,客户每介绍一个新的投资者可以获得投资额8%至10%的奖励,至案发时赢××国际集团成立以老客户为基础的13个报单中心(报单中心的负责人称之为团队长)。尝到甜头的各团队长积极组建吸收新客户团队,不断发展客户,以类似传销的模式迅速传播,实质是不断用后来者的钱去填补先入者的本息。
实际上,截至案发,该公司未生产过任何产品,所有沉香产品(含原材料)全部委托其他企业生产,然后贴上自己公司的商标,用于宣传和销售,吸收回来的资金近80%被用于支付投资者本金、利息和提成,剩余的除用于公司日常开销外,多用在投资项目宣传包装上。据调查,该公司的资金链已断,不能归还投资款。
目前,警方已经依法逮捕了该案的几名主要嫌疑人。
警方提示
投资人发展客户 也涉嫌犯罪
一、除了法律规定的合法金融机构,任何向公众宣传投资并许诺以保本高额回报的公司或个人,均涉嫌非法集资,若投资被定性为参与非法集资,所得的收益将作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二、非法集资公司的共性是华而不实,本案中的团伙以境外公司和跨国集团作为背景(实质是境外个人注册的私人公司),以“振兴中华沉香伟业,打造完美沉香王国”和“高持续性发展的沉香投资管理计划”为口号,以价格昂贵的沉香产品作为噱头,吸引了不少人的眼球,但其实质是无可持续经营作为保障,债台高筑后不断拆东墙补西墙,对这类过度宣传且回报惊人的公司,必须要提高警惕。
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立案处理。本案中的团队长(报单中心的负责人)本身不仅为投资人,而且其组建吸收新客户团队、发展客户的行为,也是涉嫌非法集资犯罪,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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